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2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23〕49号),以及《关于河南省高校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高实〔2023〕2号)要求,为持续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强化技防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系列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传播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应急能力水平,推动校园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到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1. 本次“实验室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以各教学单位为主体,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教育宣传方式,从专业特点出发,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实施,如在师生中开展读一本实验室安全或安全应急的书,举办一场安全应急演练,举行一场实验室安全讲座等活动,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活动主题要求。各单位要制定相应活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处将择优资助部分活动。

2. 国资处在安全生产月将开展“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各单位在学生放假前开展实验室危险物品清理工作,避免部分有毒有害或存在潜在风险的物品在实验室长期无效堆积,诱发安全事故。

3. 活动月期间,开展安全隐患通报整改回头看,主要针对4月份实验室安全检查通知要求再次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6月1日开始,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联合保卫处不定时对学校实验实训室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安全检查。

4. 各单位要坚持立足于风险防范,围绕实验室安全风险重点部位,开展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操作规范、安全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的完善,确保实验室安全。

五、活动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的意义,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压实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各项活动,全力维护实验室安全形势稳定。

2. 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活动主题,多措并举,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推动安全责任落实,筑牢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升避险逃生能力。各单位活动内容宣传稿要在学院网站进行宣传。

3. 各单位要强化实验室技术队伍和安全管理队伍技能培训,落实实验室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为学校双高建设做出贡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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