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十佳文明教师”“十佳文明学生”评选办法》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明集体、文明个人评选办法》工作要求,经个人申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审评选,现将拟表彰的2022年度“十佳文明教职工”、“十佳文明学生”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明集体、文明个人公示如下,公示期三天,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6月9日之前实名向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学校文明办 63270282
纪检监察室 63270283
附件:1.2022年度“十佳文明教职工”“十佳文明学生”拟表彰名单
2.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明集体、文明个人拟表彰名单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