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提高学校教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建设具有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和高技能人才团队,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教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校专兼职教师均可报名。根据政策规定,近一年已考取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本次不能再报考。
二、认定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4日。
(二)认定时间:2024年6月-7月,具体认定开展时间根据各职业(工种)报名及准备情况另行安排。
三、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
序号 |
学院 |
职业名称 |
职业代码 |
工种/职业方向名称 |
级别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车工 |
6-18-01-01 |
数控车床 |
4、3、2 |
2 |
机械工程学院 |
铣工 |
6-18-01-02 |
数控铣床 |
4、3、2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钳工 |
6-20-01-01 |
|
4、3、2 |
4 |
机械工程学院 |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
6-18-01-07 |
|
4、3、2 |
5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电工 |
6-31-01-03 |
|
4、3、2 |
6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电气设备安装工 |
6-29-03-02 |
|
4、3、2 |
7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
6-25-03-00 |
计算机网络设备装配调试员 |
4、3 |
8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
4-04-04-02 |
网络安全管理员 |
4、3、2 |
9 |
汽车与航空工程学院 |
汽车维修工 |
4-12-01-01 |
汽车维修检验工 |
4、3、2 |
10 |
经济贸易学院 |
电子商务师 |
4-01-02-02 |
网商 |
4、3、2 |
11 |
经济贸易学院 |
物流服务师 |
4-02-06-03 |
|
3、2 |
12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
4-04-05-04 |
建筑工程 |
3、2 |
四、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五、考核方式及费用
本次认定考核费用自理。认定采取理论机考及实操考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二级(技师)的人员需另外参加综合面试考核,各项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经市鉴定中心审核后,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报名材料要求
(一)参加认定人员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附件1),提交至相关工种认定学院。
(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三)近期证件照片电子版1份(白底、免冠、半身照)。照片图像为JPG格式,文件以“身份证件号”命名,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
(四)工作证明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资料由相关工种认定学院统一审核报送。6月24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资料报送至教务处111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七、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动员教师报名参加认定,相关工种认定所在学院及时完善更新系统理论考试题库,做好人员培训、考场建设等工作,于6月24日前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计表(附件2)提交到教务处1113办公室。
(二)按时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材料,保证手续齐全,及时查漏补缺,避免影响后续工作。
(三)各相关工种认定学院要做好考生资格初审工作,对拟申请认定人员的条件资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认定资格。
联系人:王晗 电话:0377-63270701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xls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