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课堂纪律,稳定教学秩序,结合近期学校对学生管理工作的要求,自本周起,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考勤。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任课教师要在上课前10分钟,进行严格考勤,做好课堂考勤记录并问清楚迟到、旷课原因,及时向所在学院反馈,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教学检查,深入课堂,全面掌握本院教师考勤情况和学生课堂出勤情况。
三、学校将加强日常教学检查及督导,检查任课教师课堂考勤情况、查阅考勤记录,对不按要求执行的任课教师,将按照教学规章制度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理。
教务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