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01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5.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以下条件至少达到其中2项(申请人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在权威期刊目录(见附件)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在百佳出版社出版著作不少于1部;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二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正在申请和已获得国家人才计划(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高层次人才计划和本计划支持者。

二、申报名额

我校限报1项。

三、申报学科范围

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和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体育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四、评审程序及资助方式

评审程序分为资格审查、同行专家评议、会议答辩,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审定、公示、批准。

凡列入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者,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学校需按照不低于1:1配套。资助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一次核定,当年拨付,经费使用须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五、结项验收要求

结项验收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1.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须发表CSSCI来源期刊、SSCI、A&HCI收录期刊相关论文不少于1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头版专论或理论版文章(3000字以上)不少于1篇。

3.研究咨询报告属于应用研究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者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属于基础研究的,须有5位同行专家(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鉴定意见。

4.建设期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

5.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二等奖以上)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不少于1项。

创新人才建设期内所有成果均应标注“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字样。

六、申报方式和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接收纸质材料。

1.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3月3日开通,届时可以登录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jyt.henan.gov.cn/sk/)进行申报。

2.个人申报通道将于2022年3月17日18:00关闭,申报人员请自行登录系统,在线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并提交。

七、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各申报人需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权威期刊目录


科技外事处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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