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豫工院党〔2021〕30号)、《2021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方案》(豫工院财〔2021〕14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纳入预算的77个项目准予执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建设单位如需招标,依据项目准予执行通知单(见附件1),在30日内按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和程序报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启动招标采购工作。
2.2021年纳入预算项目资金支出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建设项目应按政府采购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和设备采购要求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归口管理的项目建设进度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发展规划办公室(见附件2)。
4.发展规划办公室每月公布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支出进度。
附件:1.2021年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纳入预算项目准予执行通知单
2.项目建设进度表模板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