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是较早对传统学徒制进行改造后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国家之一。其在传承英国学徒制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与发展,无论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形成了独有特色,被认为是德国“双元制”后职业教育改革的成功范例。我国现代学徒制正处于试点中,澳大利亚的先进经验,可以对我国提供重要借鉴。
目标明确内容清晰的学徒制改革
2005年颁布的《实现澳大利亚劳动力技能化法案》,标志着“新学徒制”改革的开始。改革目标非常明确,一是建立从中央政府到州/领地统一的学徒制管理机构。二是雇主肩负为学徒提供长期有效深造机会的责任。三是解决技能型人才紧缺问题,引导人才质量和结构向合理方向发展。四是在改善学徒培训条件,实现既缩短培训时间,又保证培训质量。五是通过成功学徒的典型引领,激发各类人员对学徒制的认同并积极参加。六是全方位关怀学徒的专业技能与素养品德生成,提高学徒留存率与毕业率,以高质量的学徒标准回馈社会。
“新学徒制”改革内容清晰。在政府层面,联邦政府负责规划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并协调处理跨地区与跨行业企业问题,具体事务则交由政府、行业企业、工会、雇员组织和培训机构等代表组成的国家质量委员会负责。州/领地政府对学徒制发展做出战略规划、注册管理培训机构、审批学徒培训合同、确保培训质量、提供经费支持等。改革内容中还增加了职业研究生证书与文凭,建立了新的培训质量标准。
澳大利亚学徒制成功的关键是行业企业积极参加学徒制培训。首先,建立促进行业企业参与学徒制的激励机制,一是学徒制改革计划。2011-2012年投入1.01亿澳元用于学徒指导计划和1亿澳元加速学徒制一揽子计划。二是实施雇主激励项目,对参加学徒培训的雇主提供经济激励。三是学徒激励计划,每年投入12亿澳元用于此项计划。其次,强化学徒培训合同管理。学徒培训合同必须经过州/领地政府的审查后才能开始培训,学徒毕业时必须获得全国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关于学徒制本身的改革,一是确立了能力本位的培训与认可模式。2006年开始澳大利亚不再使用“新学徒制”,而是直接冠名“澳大利亚学徒制”,意在打造澳大利亚现代学徒制的品牌,为此,实施了能力本位的国家学徒培训计划与学徒加速培训计划,用能力本位的培训与认可模式来取代以前的以学制时间衡量学徒质量的机制。二是服务支持系统完善。学徒制中心直接面向雇主和学徒及利益相关方提供与学徒制相关的一切服务,包括为学员提供拟从事行业的相关资料、寻找合适的雇主或学徒、签订培训合同、协调雇主与学徒的关系、申请激励经费等并具体负责与集团训练组织、注册训练机构、学校和社区组织等机构保持有效联系。学徒培训机构开设各种认证课程,都必须达到质量培训框架要求并经过批准才给予注册。三是持续改进培训包,以三年为限,由行业技能委员会对培训包进行修订、更新与整合,且经过相关部门认可后才能正式启用,从而保证了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与适时性。
大量的资金投入和灵活的培训形式
大量资金投入与激励是澳大利亚学徒制成功开展且持续进行的重要原因。
首先,资金投入方齐全。联邦政府每年投入12亿澳元直接用于学徒制培训的同时,还向州/领地政府提供学徒制培训资金,州/领地政府也会向学徒制提供资金补助,注册培训机构、行业企业、TAFE学院等都提供了学徒制开展必备的场所、教具、课件、师资等相关资源。
其次,资金受益方众多。如对参加学徒培训的企业予以财政补贴、向学徒制注册培训机构发放津贴、加大TAFE学院财政支持、通过奖学金等方式对学徒进行激励、无论是公民,还是有永久居民权的外国人乃至监狱服刑人员等,只要参加学徒制培训都可得到培训资金的支持。
再其次,专项激励众多。如学徒制改革计划、实施雇主激励项目、学徒激励计划、短缺性行业企业培训激励等。通过资金投向的导引,达到了社会各界对学徒制的极大关注,促进了澳大利亚学徒制的高质量。政府还推动学徒大使计划,评选出优秀学徒、明星学徒在学徒制官网上进行宣传,既鼓励了学徒,也提高了学徒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
澳大利亚的学徒制培训灵活多样,学徒资格认证等级齐全。2005年后澳大利亚在原来的1-4级职业资格证书与专科文凭及高级专科文凭等6级证书制基础上,增加了职业研究生证书与职业研究生文凭。学徒制类型兼顾各方需要,在学徒制和受训生制两种基本类型之下,又开发了“兼职学徒制”“学校本位学徒制”等类型,扩大了学徒制的参加人群。学徒职业覆盖面广,从传统行业到新兴服务业,500多种职业都可以通过学徒制培训合格员工。用户共同选择注册培训机构,雇主和学徒达成培训意向后,即可共同选择培训机构进行注册,之后再由三方共同签署学徒制培训计划。设立“集团培训组织”招聘模式,由集团培训组织与学徒产生雇佣关系并向学徒支付工资,小微企业则向集团培训组织交付服务费,从而解决了小微企业难以单独完成学徒培训的问题。学徒能力认可科学,对学徒能力的认可有“先前学习认可”和“当前能力认可”两种方式,无论哪种方式,只要学徒认为自己具备了资格认证的所有能力,就可以申领资格认证。
我国开展职业教育及学徒制应有举措
一是建立专门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分散多元的管理机构对职业教育及学徒制发展的危害已经引起了澳大利亚的关注,正在逐步将各级政府、注册培训机构、新学徒制中心、行业企业、学徒、工会、集团培训机构、认证机构、监管机构等众多学徒制参与力量,整合成一个全国性的专门、统一、权威的学徒制管理机构。在我国职业教育及学徒制管理也存在着管而不力、似管不管、条线分割等难以统筹且缺乏管理权威的问题。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优化经费管理。落实政府对职业教育及学徒制的财政主渠道责任机制,建立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及学徒制的投入资金后的配套奖励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学徒培训的拨款机制,改革对参与各方的财政拨款标准。
三是注重学徒质量,建立良好声誉。严把现代学徒制质量关,制订统一的学徒培训教学标准,加强学徒培训过程的监管,评估学徒培训结果严把“出口关”,构建学徒培训必要的条件保障,如培训资质、企业资质和师资要求。
四是制定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参与。目前,影响我国企业是否参加学徒制的因素,最重要是经济利益。因此,首先要实施高拨款及高工资政策,这是激励企业开展学徒制的前提与核心。其次,设立学徒制特别的奖励基金或政策。总之,在起步阶段,必须采取更为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构建企业参与的激励体系,让企业自愿、自觉地参加。
五是统一资格标准,强化证书管理。真正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教育证书相衔接、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制定全国统一的学徒培训标准及认证制度,从而保证职业教育及学徒制质量的高度认同与有效性。
(作者:许敏华 单位:江苏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