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9年11月26日,南阳市召开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印发了《南阳市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报了南阳市两起违规接受宴请问题典型案例,现将《中共南阳市纪委南阳市监委关于桐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督查办公室主任谢勇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的通报》(宛纪文[2018]185号)《中共南阳市纪委南阳市监委关于南阳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南阳市黄石庵管理局(林场)局长李金平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的通报》(宛纪文[2019]9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传达学习,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附件:1.《中共南阳市纪委南阳市监委关于桐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督查办公室主任谢勇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的通报》(宛纪文[2018]185号)
2.《中共南阳市纪委南阳市监委关于南阳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南阳市黄石庵管理局(林场)局长李金平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的通报》(宛纪文[2019]9号)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1
中共南阳市纪委南阳市监委
关于桐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督查办公室主任
谢勇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的通报
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监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党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精准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方针。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查处通报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力地保障了全市脱贫攻坚的顺利推进。但仍有个别人员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在扶贫工作中违规公款吃喝,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现将近期查处的桐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督查办公室主任谢勇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通报如下:
2018年10月10日,谢勇带领桐柏县脱贫攻坚督查办第一督查组对县产业集聚区向庄村第三季度扶贫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工作结束后,督查组成员谢勇、陈庆敬、翟祥、高正、门泽、孙留吉、张成林、肖涛、陈卓,督查办抽调其他乡镇监督员刘章元、雷付泉、刘红甫等12人,当晚在桐柏县书香路迎宾楼酒店(非定点食堂)接受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宴请,共计消费1173 元。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李剑、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陈伟、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李飞、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庞弘参与宴请活动。
2018年10月13日,谢勇带领桐柏县脱贫攻坚督查办第一督查组对毛集镇光武村第三季度扶贫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工作结束后,督查组成员谢勇、高正、门泽、陈卓、张成林、张翔,督查办抽调其他乡镇监督员陈从峰、高峰、刘洋等9人,当晚在桐柏县书香路柴火鱼庄饭店(非定点食堂)接受毛集镇政府宴请,并消费高档烟酒,共计消费1250元。毛集镇镇长岳东印、镇人大主席孙国新、镇党委副书记孟献理、镇党政办副主任王波参与宴请活动。
2018年12月,经桐柏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桐柏县委批准,给予谢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 给予陈庆敬、张成林、陈从峰、高峰、刘洋、刘章元、雷付泉、刘红甫等8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翟祥、肖涛、张翔,孙留吉、陈卓、高正、门泽等7名同志(均为非中共党员)政务警告处分,延长高正(预备党员)同志预备期一年;给予组织宴请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李剑同志、管委会纪工委书记李飞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管委会副主任陈伟同志、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庞弘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毛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岳东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毛集镇党委副书记孟献理同志、镇人大主席孙国新同志、镇党政办副主任王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责令谢勇等人退回参与宴请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入第六个年头、党的十九大之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谢勇等人仍然置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在扶贫督查中违规公款吃喝,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充分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心存侥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起顶风违纪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转变作风,全面履职尽责,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落细、落地生根。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四风”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顽疾专项整治,对“虚”“浮” “假”“躁”“松”“腐”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重点查办,确保扶贫一线风清气正,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中共南阳市纪委
南阳市监委
2018年12月22日
附件2
中共南阳市纪委 南阳市监委
关于南阳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南阳市黄石庵管理局(林场)局长李金平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的通报
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监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党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近期,市纪委监委对市林业局党组成员、黄石庵管理局(林场)局长李金平等人违规接受宴请、违规使用公车和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予以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纪委监委和市林业局直属单位党委已分别对李金平等10 人进行严肃处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通报如下。
2018年8月3日上午,受施工方x x公司邀请,李金平一行16人到市城区独山大道北段魏营村参加黄石庵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封顶仪式。仪式结束后,在该公司工地负责人赵x x的邀请下,李金平乘坐单位司机宋林驾驶的公务用车豫RQW255,副场长高立献乘坐单位司机王茂全驾驶的公务用车豫RAH509,工会主席袁豪亚、资金管理科科长张天鹏乘坐单位司机李警惕驾驶的公务用车豫RE0936,副场长张让彬、场长助理乔世锴、资金管理科副科长李清慧、科员贾德胜、工作人员王玲、张德芳,司机陈文阁、外聘人员吴芳、董孔岩9人乘坐私家车随项目施工方人员,到x x饭庄就餐。李金平、张让彬、贾德胜、王玲、李清慧、乔世锴6人中午饮酒,用餐结束后,施工方财务人员赵x向该饭庄结账5600元,包含黄石庵林场一行16人所消费的1776元餐费。
2018年12月,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金平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经市林业局直属单位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张让彬、高立献、袁豪亚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张天鹏、乔世锴、李清慧、贾德胜、王玲、张德芳诫勉谈话处理。
李金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于2013年12月和2017年2月因违反廉洁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两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教不改,顶风违纪,带领单位班子成员及职工集体违纪,性质十分严重,影响特别恶劣。毫无政治意识,毫无党性观念,把纪律和规矩抛在脑后,没有丝毫的敬畏之心、戒惧之意。李金平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使用公车,置纪律规矩于不顾,充分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 明知故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必须予以严肃处理。李金平等人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后,深刻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必须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不断以自我革命的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这一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用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地把纠正“四风” 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节点,下大气力解决“四风”问题,不能虎头蛇尾,不能搞成“半拉子工程”,更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问题,严到底、不退让,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2019年春节将至,违规搞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易发,要采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关键环节重点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暗访检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南阳市纪委
南阳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