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党员发展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铸牢听党话、跟党走的立身之本和政治之魂,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高扬爱国主义旗帜,成为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辅导员和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已通过政审的在校师生党员发展对象。
三、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
四、培训形式
发展对象培训班采取“学校+学院”的模式,分为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红歌教学、影视教学、闭卷考试等环节,共24学时。专题讲座、红歌教学、影音教学由党校统一组织,地点在大学术报告厅,分组研讨交流由各分党校自行组织安排。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
(一)专题讲座
共计20个学时,邀请党校党员教育师资库教师对全体参训学员开展专题讲座。讲座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的解读等。
(二)影视教育、分组研讨交流
共计4个学时。研讨交流应结合专题讲座、视频学习等内容,围绕“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谈谈你的入党心路历程”等展开讨论。
为保障研讨交流效果,各学院组织员负责研讨活动的组织管理。
(三)闭卷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的培训工作,协同学校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管理,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二)参训学员以各分党校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由各学院组织员负责配合党校“专题讲座”开展,落实本学院“分组研讨交流”培训项目,跟进学员培训进度,并负责本小组的考勤及联络等工作。
(三)集中培训时,参训学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大报告厅,并在指定位置就坐。关闭所带通讯工具,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不得无故请假、缺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