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单位:
督办工作是确保集团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集团督办工作,建立科学、高效、良性互动的督办机制,经研究,对集团督办工作作出以下规定。
一、督办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集团的中心任务、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师生对后勤服务的重要意见与建议,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和反映集团决定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落实。
二、实行分级负责制,建立督办工作网络。集团总经理对集团重大行政事项的督办负总责,集团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各自分管工作的督办负责。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督办工作负责。集团综合办公室是具体负责行政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有关行政决议事项进行督查、催办、协调、上传下达有关信息,必要时编印督办通知、督办通报等。各二级单位的负责人为督办联络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传递反馈有关督办信息,督促落实督办事项。
三、掌握督办立项原则,切实做好督办立项工作。
(一)、突出重点。集团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检查并督促落实学院领导和集团领导书面批示要求督查办理的事项;负责检查并督促落实集团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领导授权。督办立项必须以集团文件和集团领导书面批示为依据。集团领导对督办事项要签署明确的处理意见。
(三)、督办事项要具有可操作性。督办立项要做到任务量化,责任明确,要求具体。对任务交叉、涉及集团几个单位或部门的督办事项,应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四、严格督办工作程序。对纳入集团综合办公室督办范围的事项,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督办:
(一)登记立项。集团综合办公室根据集团文件或集团领导批示,对督办事项进行登记、立项。
(二)催办、督办、协调。集团综合办公室通过电话、发放督办通知书和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督办事项进行催办、督办。每次催办、督办的主要情况要记录备案。一般性的具体事项,涉及几个单位和部门交叉的重要事项,由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学院领导特别关注或办理难度较大的重要督办事项,集团综合办公室要跟踪督办,加强协调,加快督办事项办理进度;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集团综合办公室应先提出
预案和建议,提请集团相关领导出面协调;对督办过程中出现因客观原因需调整原有决定的情况,各二级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集团综合办公室,提请集团相关领导协调解决。
(三)反馈结果。集团综合办公室要及时了解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向相关领导汇报。承办单位对所受理的督办事项要按时、按要求办结,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汇总,书面报告集团综合办公室。督办报告要一事一文,内容翔实、具体,文字简练、准确,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对个别办结难度较大确实难以如期办结的督办事项,也应在规定时限内如实报告进展情况。
(四)审结。集团综合办公室对拟办结的督办事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督办工作质量。审核办结主要看事实是否清楚,问题是否解决,任务是否落实,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措施是否得当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返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五)归档。集团综合办公室在事项办结后,要对各项督办事项进行分类归档,包括督办通知单、督办反馈卡及相关公文处理单、领导批示、承办单位关于督办事项的相关汇报材料等。
五、集团综合办公室对督办反馈情况和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在督办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集团要给予表彰;对工作敷衍推诿、不负责任、不按要求办理甚至顶着不办的单位和个人,或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集团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河南工院后勤服务集团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