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后勤服务集团物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切实推进物品采购的监管,根据政策性、市场性、效益性,社会性的特点,集团采购必须有一整套符合集团财力、师生生活需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的采购原则和程序。现结合后勤服务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机构设置及职责
集团物品采购的职能部门为物流服务中心。物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物品采购工作的实施、库存保管、废旧物品的回收处理等。
集团设立大宗物品采购、一般物品采购、食堂主原料采购、物品采购监督四个工作组。
大宗物品采购工作组:组长:胡祥银 成员:行全中 马连生 蒋保华 侯殿英
周静懿 王 军
一般物品采购工作组:组长:行全中 成员: 金 明 徐志霞
食堂主原料采购工作组: 组长:杨俊峰 成员: 陈关平 叶天云
物品采购监督工作组:组长:景国省 成员: 郭金丑 高 江
采购程序
1、年初,集团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提出用物计划(注明品种、规格、数量、用途等),物流服务中心编列采购计划,列入财务支出预算。过程中未列入财务支出预算的项目,必须由部门写出报告,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突发性零星物品采购,报总经理审批。
2、凡采购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详细列出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要求等内容,总经理会同有关负责人审批后交物流服务中心。
3、物流服务中心根据审批报告组织物品采购工作的实施。涉及大宗物品采购时,由大宗物品采购工作组组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4、采购回的物品,由物流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库存保管、使用调拨、办理有关手续。
物品采购规定
1、实行集体采购制。遵循“品种规格对路、价格合理、品质优良 、数量适当、交货及时”的采购原则选择供应商,严格执行采购工作程序。
2、小宗低价日用品、易耗品可由专职采购员实施采购。采购物品应本着实用、节约、有效的原则,不任意拔高档次,超标超额计划采购,要避免盲目采购、重复采购,不可造成物品长期积压、废置。
3、采购员接受经批准安排的采购计划后,及时实施采购,必要时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采购。
4、凡一次性采购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采购活动,由大宗物品采购工作组组织采购。凡一次性购置5万元以上的,应采取公开招标,投标单位应不少于3家,定标后按规定签定经济合同。
5、如有供应厂商按其销售政策经手的回扣,必须在合同中写明扣率、金额、支付方式,任何人不得将明扣改为暗扣,保证集团利益不受损害。
物品验收、付款规定
1、购置的物品到货后,一概要由采购监督工作组、使用部门人员核对验收,并由保管人员登记入账。
2、采购回来的物资材料,要按购货合同或进货凭证进行严格验收,把好验收关,审核进货物品与各部门所报的物品需求计划的订量、质量、损耗率、单价、规格、有效期等是否一致。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填制验收单两份,一份保管记账,一份由财务留存作为付款凭证备查。
3、采购监督工作组、使用部门要严格把关,凡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调换,否则应予退货,杜绝不合格物品流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付款。凡按批准的采购计划采购,在支付相应款项时,尽可能出具有效的票据,并经采购员签名确认经手,保管、使用部门人员签名确认验收、入账,附合同等有关资料,然后交一般物品采购和食堂主原料采购负责人核实报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付。财务在付款时,应认真看清合同、批文等,需预留保证金的应留足。
采购工作纪律
参与物品采购的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纪法规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做到:
1、不得违反规定程序操作;
2、不得擅自提高采购标准;
3、不得委托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办理采购任务;
4、不得泄露标底或在招标过程中与投标方协商;
5、不得与供应商串通以虚高的价格套取回扣、折扣等;
6、不得向供应商索要和收授回扣、好处费等;
7、不得在供货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8、不得私自接受对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无法拒绝的必须上缴集团;
9、不得介绍亲属和亲友参与由供应商提供的其他经济活动;
10、不得私自为外单位从事相关采购工作并谋取利益;
11、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责任人,按集团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经济赔偿、政纪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
河南工院后勤服务集团
二ОΟ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