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更好实现“以服务教学科研和师生后勤保障为中心,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两个效益、构建和谐稳定后勤为宗旨、以创建一流的后勤保障体系为目标”的活动原则及目标,为学院建设的发展提供优质可靠的后勤服务保障,特制订此方案。
第二条 集团设立“精细化管理、贴心服务年”活动督察小组,在集团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集团党政班子负责。
第三条 “精细化管理、贴心服务年”活动督察小组的工作职责是:
1、监督检查学院教学区、生活区各种服务设施的保护、保养和使用情况;
2、监督检查学院教学区、生活区环境卫生保洁情况;
3、监督检查各部位安全防护、安全生产情况;
4、监督检查经营饮料、食品和其它商品的食堂和经营点在购料、加工、保管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质量;
5、监督检查师生对各部门服务质量投诉的落实反馈情况;
6、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人员出勤在岗和工作情况;
7、监督检查各种会议纪律执行和工作记录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服务用语、服务态度,以及按照岗位职责要求的着装和个人卫生情况;
9、对监督检查情况按照量化标准进行增减后合计出部门月份得分;
1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存档备查。
第四条 “精细化管理、贴心服务年”活动督察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时,责任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陪同。
第五条 检查双方负责人应在“精细化管理、贴心服务年”活动督察小组做出的检查结果书面记录上签字。
第六条 “精细化管理、贴心服务年”活动督察小组应注意收集、记录学院领导、上级领导对集团服务保障工作的表扬和批评意见;注意收集学生对集团服务保障工作的表扬和批评投诉意见。
第七条 集团各部门的服务保障工作受到学院和上级领导表扬或者批评(有会议讲话或者通报、简报〈以文字材料为凭〉),经认定后,每一次奖励或者罚扣10~15分;受到学生表扬,经查证属实,每一次奖励5~10分,确实存在问题未能及时整改被重复投诉的,每一次罚扣5~10分;批评投诉涉及问题情节严重的,按照集团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 “精细化管理、贴心服务年”活动检查得分汇总以自然月份计算,并于下月4号前将月检查结果量化为分数/分值,提交班子审核后,以书面形式通报到各部门。
第九条 “精细化管理、贴心服务年”活动月量化总分为100分,对应于人均月奖金基数每分值为4元。个人月奖金实发数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综合检查考评结果造表,交集团综合办公室,随下月工资发放。
第十条未涉及检查项目的人员享受月奖金额的平均数。
第十一条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由集团党政联席会议裁定。
附:《后勤服务集团“精细化管理、贴心服务年”活动量化考评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