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后勤集团综合办公室 时间:2012-04-10
后勤集团工作服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一、目的
为树立集团良好形象,加强集团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集团技能、管理等岗位配发工作服的员工。
三、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须着集团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2、着工作服时,应尽量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
3、工作服应保持完好,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四、配置说明 1、相关岗位新进员工试工期满30天后,可申请配发工作服。 2、离职(含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务时间承担相应费用:
(1)、自工作服领发之日起,服务期限未满半年离职的,员工个人承担工作服100%成本费。
(2)、自工作服领发之日起,服务期限满半年未满一年离职的,员工个人承担工作服70%成本费。
(3)、自工作服领发之日起,服务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离职的,员工个人承担工作服50%成本费。
(4)、自工作服领发之日起,服务期限满两年离职的,可免扣工作服成本费。
五、附则
1、本管理规定编制、修订、解释权归后勤集团。
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后勤服务集团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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