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团工作服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后勤集团综合办公室 时间:2012-04-10

后勤集团工作服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一、目的

为树立集团良好形象,加强集团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集团技能、管理等岗位配发工作服的员工。

三、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须着集团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2、着工作时,应尽量搭配与工作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

    3、工作保持完好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四、配置说明
    1、相关岗位新进员工试工期满30天后,可申请配发工作服。
    2、离职(含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务时间承担相应费用:

   (1)、自工作服领发之日起,服务期限满半年离职的,员工个人承担工作服100%成本费。

   (2)、自工作服领发之日起,服务期限满半年未满一年离职的,员工个人承担工作服70%成本费。

   (3)、自工作服领发之日起,服务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离职的,员工个人承担工作服50%成本费。

   (4)、自工作服领发之日起,服务期限满两年离职的,可免扣工作服成本费。

五、附则

1、本管理规定编制、修订、解释权归后勤集团。

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后勤服务集团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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