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后勤中心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的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好中心在后勤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及师生的生活提供服务,特制订后勤中心工作领导日常巡查制度。
第一条 巡查目的:检查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各项任务执行情况。
第二条 巡查人员: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如有必要,可带领中心质检中心人员一并巡查。
第三条 巡查内容:各部门岗位职责范围内各项日常工作情况,以及中心会议安排的各项任务,包括环境绿化、食品安全、岗位出勤、卫生保洁、节水节电等情况。
第四条 巡查范围:中心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及其相关的工作领域。
第五条 实行每日巡查制度。
第六条 实行巡查结果记录制度。中心领导每次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做出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其结果将作为后勤中心对各部门职工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 本制度由后勤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