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豫工院党〔2015〕3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见附件1)及三个配套文件(见附件2-4)已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
2.学生工作校院(系)二级管理办法(试行)
3.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
4.辅导员和班主任职责划分指导意见
2015年8月13日
附件1: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
近年来,学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要求,十分重视以辅导员为主要力量的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新的形势下,学生管理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了加强学生工作,学校决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班主任与辅导员相结合的学生工作队伍,以适应新的要求。
一、全校学生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行政主导实施,校院(系)两级管理,院(系)级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
(一)校级: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副书记、副院长按照分工具体分管学生工作。
1.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协调全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各院(系)的学生工作,主要履行学生工作规划制定、制度建设、考核指导、评比奖惩、理论研究等职责。
2.党委组织部、宣传部、院团委、社科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武装部)、后勤处、后勤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别承担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
3.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中职学生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接受校学生处指导。
(二)院(系)级:院(系)党总支全面负责本院(系)学生的党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党总支书记是院(系)学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可根据需要,设一名副书记(副主任)具体负责本院(系)学生工作。院(系)根据在校生规模配备专职辅导员,各学生班级配备班主任,一名教师最多可任两个班班主任。各院(系)设立学生团总支(学生工作科),设一名团总支书记(兼任学工科长)。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院(系)再配一名专职辅导员;1000人以上的院(系)可配置二名专职辅导员;2000人以上的院(系)可配置三名专职辅导员。
二、班级学生工作施行以班主任为主,辅导员为辅。辅导员和班主任在院(系)党总支领导下共同完成学生工作任务。
学生班级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重要保证。学校党委决定,从2015年9月1日起,对我校2014级和2015级学生班级管理施行班主任制。班主任的选聘、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由各院(系)党总支负责,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学生处备案。
(一)班主任任职条件
1.班主任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教书与育人是教师的基本工作,凡我院在编在岗教师及教辅和行政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和责任担任班主任工作,教师及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应当有担任或正在担任班主任经历,且应通过班主任考核。
2.班主任必须由我校具有一年以上的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的在编在岗教师或教辅和行政工作人员担任。班主任一经聘用,任期原则上至少为一届学生。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严于律己。
4.熟悉学校有关学生教育管理规定,了解学生工作相关内容及流程,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二)班主任工作待遇
班主任津贴按每标准班级生均5元/月计,每学年按10个月核发至各院(系);各院(系)根据班主任考核结果核发。
(三)班主任报名办法
由于时间紧迫,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动员,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都应当主动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8月18日。
2.报名地点:有意向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到学生班级所在院(系)党总支书记处报名。
(四)班主任的选聘
各院(系)应当组成班主任选聘工作组,党总支书记牵头,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院(系)院长(主任)聘任。选聘工作可与教师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全校班主任选聘工作8月20前完成。选聘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学生处备案。
附件2: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
学生工作校院(系)二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工作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行,强化学校对学生工作的宏观调控能力,形成良性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我校学生工作有序、高效、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及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学生工作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维护学校稳定和保障学生安全为前提,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学生管理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行政主导实施,校院(系)两级管理,院(系)级管理主体的机制。学生处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在学生德育教育、素质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履行指导、协调、督促、服务和考评等职责。各院(系)是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根据全校学生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负责本院(系)的学生工作。
第二章 学生处职责
第四条 制定学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校院(系)两级管理体系,完善学生管理工作制度,规划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组织辅导员及班主任的岗前培训,组织开展对各院(系)学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研究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管理的措施、办法。
第五条 制定、完善学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督促和检查各院(系)执行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会议,组织学生工作总结;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动态收集、调研,对全校学生安全稳定分析研判及预警工作;负责指导各院(系)对学生的评优评先等有关工作。督促检查文明创建活动;安排全校性主题班会;抽查各院(系)公寓值班情况。
第六条 负责协调学生工作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协调院(系)之间有关学生管理的关系,为各院(系)学生管理干部和全校同学做好服务工作。
第七条 开拓创新教育活动内容与形式,结合学校学生特点,组织全校性的学生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第二课堂活动等,提高教育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第八条 负责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入学,组织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第九条 制定国防教育实施方案,负责学生军训的计划、检查、考核,指导军训期间的学生教育和管理。
第十条 负责建立学生工作调度会议制度,每两周召集次一调度会议,及时沟通、研究学生工作。并定期对各院系学生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一条 负责学生证、乘车优惠卡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学生公寓各院(系)值班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 协调各院(系)处理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并负责上报校级领导,指导各院(系)及时做好有关协调和思想教育等各项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 不断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开展专项课题研讨活动,并进行理论探索及工作创新机制的研究。组织开展辅导员职业技能比赛及评比活动。积极探索学生管理工作新模式,鼓励并支持各院(系)创新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及跨系学生违纪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根据处分条例,对各院(系)上报的记过以上学生违纪处分的处理建议进行审核备案并发文;对各院(系)上报的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领导研究审批并发文。
第十六条 负责国家、省、市、校级学生评先评优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制订评定方案和措施,检查审核各院(系)各类评先评优工作。
第十七条 负责勤工助学、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入伍预征学费补偿(代偿),完善制订各项学生资助评定方案和措施。指导、检查、督促各院(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全院学生资助档案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 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体系和机制,加强对各院(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负责在新生入学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档案,建立规范学生心理咨询室,联合各院(系)共同做好重点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第十九条 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和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负责组织制定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计划,负责督促各院(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负责组织对各院(系)学生工作的考核评比,不定期地检查各院(系)的学生管理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各院(系)通报检查评比结果。制定学生管理队伍评优有关办法、学生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学生处对各系学生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考核结果作为学院评价各系学生管理工作和各系领导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负责学生医保参保手续办理工作;负责与市医保中心日常业务联系和学生参保后的管理,配合市医保部门收缴学生参保规定费用;指导各院(系)按要求解决学生参保期间的医疗问题。
第三章 院(系)职责
第二十三条 接受学生处业务指导,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及学生处工作计划,结合本院(系)实际制定本院(系)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负责本院(系)辅导员的培养、管理、考核、推优等工作;负责本院(系)班主任的聘任、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核算班主任津贴;负责本院(系)学生干部的培训、教育、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定期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学生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交流总结经验。
第二十六条 认真履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责,结合本院(系)学生实际和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党团和学生组织的作用。负责本院(系)学生团总支、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建设。
第二十七条 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德育教育活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研究解决涉及学生健康成长和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推进学生德育教育进课堂、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等项工作,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惜公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尊重教师及他人,增强学生团队合作意识。
第二十八条 根据本院(系)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要求,针对本院(系)所设专业的岗位对从业者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岗位技能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德育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和提升。贯彻落实学院学生工作及团学工作的计划和要求,配合团委指导本院(系)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日常文体活动。
第二十九条 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和安排,自主组织和实施本院(系)学生科技文化和文体活动。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四个文明”创建活动。
第三十条 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严格学生的考勤管理,负责本院(系)学生学风建设,落实学生班级建设管理制度,做好出勤、早操、晚就寝、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工作,以及留校察看以下违纪的处理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间的联系,做到学生、家庭、学校三者密切配合。每学期结束按学院统一要求给每位学生家长寄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并做好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
第三十一条 根据学校规定,负责本院(系)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本院(系)学生干部和班委的干部选拔、检查、培训与指导工作。组织好系学生社团与文体活动,丰富学生文化生活。
第三十二条 领导院(系)学生会工作,负责本院(系)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并要求系学生会服从校学生会的领导。
第三十三条 组织本院(系)学生按学校的统一部署按时参加学院集体活动,并负责维持纪律和检查考勤。
第三十四条 负责催交本院(系)学生欠缴学费。
第三十五条 负责本院(系)新生入学的接待、入学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军训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 做好本院(系)学生假期开学的报到注册工作,并将报到注册情况按学校要求上报学生处,做好本院(系)学生各种假期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假期开学的报到工作,并将未按时返校情况报学生处,同时做好未到校学生的联系跟进工作。
第三十七条 经常深入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定期召开各类学生座谈会,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心理动态,分析研究学生中存在各种问题,并及时向学生处反馈,使学生工作和学生动态的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三十八条 负责本院(系)学生工作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管理本院(系)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学生综合信息库,按时按质完成有关材料归档工作。
第三十九条 负责组织毕业生顶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签好安全责任协议,负责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和离校手续的办理,使毕业生文明离校。做好本院(系)毕业生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十条 负责办理学生休学、退学、复学、转学及转专业的手续,报学院相关部门和院领导合签审批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 做好学生本院(系)宿舍的安排和管理工作,做好卫生、纪律、安全等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学生宿舍、环境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组织并落实本院(系)公寓值班并报学生处。
第四十二条 对本院(系)学生的教室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保持教室的卫生清洁。
第四十三条 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在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十四条 负责勤工助学、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入伍预征学费补偿(代偿)和有关社会组织等各项资助工作的组织和初审,收集、上报学生资助资料。
第四十五条 具体组织实施本院(系)学生综合考评、评先评优等奖励与表彰工作,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个人。
第四十六条 各院(系)应按照程序,负责本院(系)学生违纪行为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项处分作出决定并报送学生处审查备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由学生处上报校领导决定。并负责将违纪处分决定及时送达到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做好本院(系)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和违纪处分撤消建议申报工作。
第四十七条 负责本院(系)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开展好本院(系)学生国防教育,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诈骗等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消防及各种逃生疏散演练等工作,适时举行讲座或报告会。
第四十八条 负责建立健全本院(系)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具体负责本院(系)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学生,要及时向家长通报,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同时做好工作过程记录以备核查,若出现较大安全稳定事件等情况,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学生处、学校领导,并积极做好处理工作;对于突患疾病的学生,由所在系负责组织送医就诊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四十九条 负责对本院(系)学生工作费用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院(系)学生工作费用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专款专用,并接受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十条 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日常考核、操行评定和毕业鉴定工作。
第五十一条 负责本院(系)学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树立优良的学风、班风。
第五十二条 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有关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宣传引导及政策宣讲工作;负责受理学生的医保申请,组织填写本院(系)学生参保所需的各种表格和资料,对学生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报送学生处审批、建档;负责做好医保IC卡发放及门诊报销通知与报销材料上报工作。
第四章 各院(系)学生工作考核
第五十三条 学生处对各院(系)学生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评价各院(系)学生管理工作和各院(系)领导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四条 各院(系)依据学校的考核办法,结合各院(系)实际,应对本系的学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附件3: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班级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管理、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促进班主任队伍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根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班主任管理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以院(系)为主”的管理体制。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作为学校学生工作综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全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培训计划。各院(系)具体负责班主任的聘用、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班主任任职基本条件
1.班主任必须由本院具有一年以上的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的在编在岗教师或教辅和行政人员担任。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严于律己。
3.熟悉学校有关学生教育管理规定,了解学生工作相关内容及流程,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应具备大学学历。
4.班主任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教书与育人是教师的基本工作,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及教辅和行政人员,均有义务和责任担任班主任工作,教师和各专业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必须有担任或正在担任班主任经历,且应通过班主任考核。
第四条 班主任工作职责
1.在院(系)党政的领导下,全面开展班级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2.注重加强班集体建设,督促学生履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选拔培养班团干部;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培养学生自理、自律和自育能力。
4.了解和掌握班级学生的家庭经济及生活状况,及时上报贫困生资料;指导特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协助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党建工作。
6.对学生进行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教育,抓好学风建设,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学习、科研活动,组织学生争创优良学风班活动;加强与任课老师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教学情况;配合做好学生实习、社会实践、公益劳动等各项工作,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7.加强学生纪律教育和基础文明教育,抓好日常管理。针对班级情况召开主题班会;检查学生早操、上课出勤和宿舍卫生等情况。
8.指导学生的课余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9.做好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做好贫困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做好大学生医保工作;做好专升本学生的动员和推荐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做好毕业生鉴定和文明离校等工作。
10.参加班主任工作例会和学院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
11.完成院(系)领导和有关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及基本要求
第五条 班主任应遵循以下七项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各院(系)每周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班主任应认真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2.例会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主持召开,全体班主任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处处长及团委书记等人员参加。
3.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要通过例会,及时向班主任传达学校、院(系)的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
4.班主任要将所负责的工作在例会时作简要汇报。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与会人员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系(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提出具体意见和处理办法,形成会议决议,班主任要按决议精神完成好各项工作。
(二)与学生谈话(谈心)制度
1.谈话(谈心)对象
班主任每学期与每个学生至少谈话(谈心)1次,并记入《谈话(谈心)记录本》。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患疾病学生,家庭发生突然变故学生,违纪学生,学习成绩落后学生,失恋学生,思想波动大、情绪低落、言行异常的学生等,适时与他们谈话,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要定期与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获奖学生等优秀学生群体谈话,鼓励他们保持继续向上的动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同学共同进步。
2.谈话(谈心)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原则问题不迁就,具体问题不纠缠,分清事非。
(2)平等交流的原则。与人为善,耐心细致。
(3)尊重学生的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不侮辱、歧视、体罚学生,批评有据,以理服人。
(4)有备再谈的原则。谈话前必须认真准备谈话提纲,不打无准备之仗。
(5)谈话必记的原则。谈话中或结束后作好记录以备查。
(6)内容保密的原则。谈话涉及到的某些内容应注意保密,以免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
(7)解决问题的原则。谈话要有针对性,讲求谈话实效,通过谈话切实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3.谈话(谈心)方式
一般以个别谈话和面谈为主,也可根据谈话内容的具体需要选择集体谈话、网上谈心、电话沟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4.班主任与学生谈话(谈心)情况应统一记录在《与学生谈话谈心记录本》中。
(三)与家长联系制度
1.联系对象
在校学生均须建立学校与家长沟通渠道,沟通渠道的建立由各班主任负责。学生须向班主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包括家长姓名、家庭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如上述信息变更,学生应及时告知班主任。如学生不提供联系渠道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有效,由此影响学校与家长沟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联系内容
(1)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奖助学金及各类先进荣誉称号;
(2)学业修读困难,无法正常参加学院的教学安排;
(3)遭遇意外损害、严重心理障碍和突发疾病需住院医治;
(4)期末考试中,不及格课程超过3门;
(5)节假日、寒暑假未按时到校注册报到,且未请假;
(6)因违纪被学院处以处分;
(7)在校期间不能正常缴纳学费,有恶意欠费嫌疑;
(8)经常上网,沉溺于虚拟网络,造成成绩急剧下降;
(9)其他需要告知家长或需要家长配合处理的情况。
3.联系形式
(1)信函书面通报:通过信函的形式将学生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家长。每学期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学生的成绩及《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以信件的形式邮寄给学生家长,由家长填写家长意见等内容待学生回校带回上交院(系),院(系)对家长意见汇总上报学校学生处。
(2)电话、短信通报:以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学生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家长;
(3)当面告知:请学生家长到校或委派专人进行家访,当面通报学生情况。
4.班主任与家长联系情况应统一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日志》中。
(四)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1.班主任应经常深入课堂,了解学生课堂学习、出勤等方面情况,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加强学风建设。
2.班主任应虚心听取任课教师对学生教育、管理的意见,对学生在课堂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和纠正。
3.班主任深入课堂、与任课教师联系要做好记录,每学期与任课教师之间的联系不少于5次。
(五) 走访宿舍制度
1.班主任每周应至少3次走访不同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卫生等各方面的情况。
2.班主任应在走访学生宿舍与学生访谈过程中,及时调查学生当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或及时上报。
3.在走访过程中,班主任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要注意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友爱,促进宿舍的安定团结,避免各种矛盾和纠纷发生。
4.在走访过程中,班主任应着重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学生,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问题。
(六)主题班会制度
1.班主任要通过组织召开主题班会,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形势与政策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安全教育、学风教育、工作布置及总结,提高班级凝聚力。
2.每月主题班会不少于 2 次。主题学生处、团委或系(院)制定。每次主题班会要精心设计,制定活动方案,做好有关材料(包括图片)的保存、整理。
3.要积极创造自由宽松的交流环境,综合利用专题讨论、主题演讲、互动交流等形式,让每个学生都有发言和展示的机会,增强主题班会效果,使主题班会成为学生思想提升、素质拓展和能力培养的基础平台。
(七)学习研究制度
1.班主任要树立学习意识,系统学习并掌握学生工作相关知识。
2.班主任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任职期间至少撰写 1 篇工作研究论文。
3.班主任要注重工作积累,自觉撰写工作日志,注意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工作规律,推进工作创新。
4.班主任要根据学院及院(系)学生工作要点,制定学期和年度计划,认真作好总结。
第六条 班主任工作基本要求
1.每学期制定工作要点,记录学期主要工作,期末要有书面总结材料。
2.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不定期分析学生思想动向。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请示汇报工作不少于两次。
3.根据院(系)的安排,认真组织好学生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开展各种适合大学生特点的专题教育和文体活动。
4.每周对班级情况进行讲评,要有讲评提纲,注意提高质量。通过讲评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正确引导,切实搞好班风建设。根据学校规定做好考勤、查铺、查操和文明创建工作。
5.做好与学生谈心谈话工作。每学期同每个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谈话,谈话要做到有的放矢,深入细致,准确掌握每个学生的思想状况,并做好谈话记录。
6.深入学生公寓,掌握学生在宿舍的基本情况,协助管理人员加强检查,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
7.认真做好班干部的培养、指导和考核工作,引导学生干部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在学生中发挥表率作用。定期召开班委会,关心共青团工作。
8.严格执行校纪校规,及时发现学生中的违纪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纪事件。对违规学生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帮助,及时做好思想工作。
9.熟悉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掌握学生在学习、思想、生活上遇到的具体困难,经常与系、学生家长进行联系,互通情况,相互配合,妥善解决他们的困难。
第四章 聘任与管理
第七条 班主任的聘任
1.班主任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择优选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一届。
2.班主任由个人申请,院(系)党总支组织选聘,院长(主任)聘任,报学校人事处、学生处备案。为保证班主任工作的质量,一般每个教师、干部担任一个班班主任,如条件允许,可同时担任两个班班主任。
3.班主任因其本人原因不能行使其职责或经考核不合格,即行解聘。
4.班主任上岗前应接受一次系统的培训,培训计划、内容由院(系)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班主任待遇
班主任津贴按每标准班级生均5元/月计,每学年按10个月核发至各院(系);各院(系)根据班主任考核结果核发。
第五章 工作考核
第九条 班主任的考核由院(系)组织进行,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学年末。
第十条 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班主任的考核以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绩等为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表见附件1)。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具体条件为:
优秀: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所负责班级整体学习成绩有较大提高,遵守校纪校规,各种评优名次居前列水平或有较大进步,宿舍秩序良好。无违纪现象和不安全事件发生。
良好:较好地履行班主任职责和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所负责班级学生整体学习成绩有所提高,遵守校纪校规,各种评优名次居中上水平或有进步,宿舍秩序良好,无不安全事件发生。
合格:基本履行班主任职责和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所负责班级学生整体学习成绩稳定,学风及思想表现有进步,从严治班的措施落实,及时处理有关违纪现象,无重大事件发生。
不合格:不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和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所负责班级管理混乱,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学生意见较大。有严重的违纪事件和重大不安全事件发生。
分数标准是: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排名本系(院)班主任总数的前15%者为优秀;考核平均分在70分-84分的为良好(含平均分85分以上,但排名未进入前15%者);考核平均分在60-69分者为合格;考核平均分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班主任按考核评价体系的内容与要求,对本学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并向所在院(系)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占考核总分的10%。(评价指标体系表见附件1)
(二)学生评议。系(院)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不少于班级人数的80%),采取不记名方式对班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学生测评占考核总分的40%。(评价指标体系表见附件2)
(三)院 (系)考核。院(系)成立由院(系)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体系表见附件3)及班主任个人工作总结进行考核。院(系)考核分占考核总分的50%。
(四)院(系)初审。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在系内公示不低于3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审定。
(五)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审定后,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在校园网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班主任如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组织考核的院(系)审请进行复审,程序按上述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 在考核年度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确定为优秀等级:
(一)所带学生中有1人及以上获国家级表彰的;
(二)所带学生中有5人及以上获省级以上表彰的;
(三)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学校表彰的。
第十三条 在考核年度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一)在师生中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定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不接受工作任务,经教育不改正的;
(三)屡次不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因疏于教育管理而发生学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因疏于教育管理而发生学生伤亡者(轻伤及以上者);
(六)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置的;
(七)因不当原因,与学生发生冲突,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九)在学生党员发展、评优、评奖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对学生中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故意包庇或纵容学生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各院(系)应根据本条例,结合本院(系)的实际,制订有关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
( 年)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最后 学历 | | 专业技 术职务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
所在 院系 | | 担任 职务 | |
工作基本情况 | (1)学生总数 人(其中男生 人,女生 人),学生党员 名; (2)本年度受学校纪律处分学生 人,受学校通报批评学生 人。 (3)本年度早操查操 次,查铺 次,值班 次。 (4)本年度请事假 天。 (5)本年度所带学生班级平均学费收缴率为 %。 (6)本年度文明教室创建 个,文明宿舍创建 个。 (7)所带学生集体获奖 项,其中国家级 项,省(部)级 项,校级 项; (8)所带学生个人获奖 项,其中国家级 项,省(部)级 项,校级 项。 |
教学科研培训及奖惩情况 | (1)承担教学任务课程名称及课时 。 (2)发表工作研究论文 篇,其中权威期刊 篇,核心期刊 篇,具体如下: 。 (3)参加工作研究情况(项目或课题名称、级别、承担工作、完成情况、获奖情况): 。 (4)总结并进行工作创新 项,题目为 。 (5)参加培训情况:校级 次,校级以上培训情况(培训组织单位、培训内容、取 得证书): 。 (6)本人年度获得的荣誉: 。 |
本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此页不够可续页) |
自评得分(总分10分) | 分 |
系(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附件2: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
系(院): 班级: 班主任姓名:
亲爱的同学:
你好!为了解和正确评价你所在班级班主任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并通过他(她)为你们学习、生活、工作及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我们进行此次测评。本测评不记名,请各位同学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实表达你的看法,不必有任何疑虑。在评分前请先阅读项目内容,然后按根据实际在“评分”栏内填写相应的分数。
序号 | 项 目 | 评分 |
优秀 (10-9分) | 称职 (8-7分) | 基本称职 (6分) | 不称职 (5-0分) |
1 | 认真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三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 |
2 | 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认真开展与学生谈心(谈话)活动,全面掌握学生思想状况。 | |
3 | 班级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学生干部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班风、学风建设,班集体凝聚力强。 | |
4 | 认真组织学生综合测评,客观公正、公平开展奖助学金、评优评先工作,透明度高。 | |
5 | 积极开展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教育,热心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解决心理困惑和实际困难。 | |
6 | 关心学生课余生活,经常开展学生文艺、科技、实践等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活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 |
7 | 关心学生政治进步,热心于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公平、公正、公开协助辅导员做好团员推优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 |
8 | 重视学生安全教育,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 | |
9 | 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言谈得体,举止文明,有良好的修养,在学生中起好的表率作用,做到为人师表。 | |
10 | 廉洁自律,无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吃请行为。 | |
| 总分 | |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印制
附件3: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院(系): 被考核班主任姓名: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工作要求 | 分值 | 考核方式 | 系(院) 考核 得分 | 学校考核得分 |
思 想 素 质 (10分) | 政治素质 (3分) | 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具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 | 3分 | 调查、访谈 | | |
为人师表 (3分) | 言谈得体,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 3分 | 调查、访谈 | | |
工作作风 (3分) |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讲效率,抓落实;具有强烈的育人意识和服务意识;按时参加院、系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和培训。 | 3分 | 调查、访谈 | | |
工 作 能 力 (8分) | 管理能力 (3分) | 工作中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方法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 3分 | 调查、访谈 | | |
协调能力 (3分) | 制定学年工作计划,执行有力、及时总结;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妥善协调各种关系,工作开展顺畅。 | 3分 | 调查、访谈 | | |
创新能力 (3分) | 具有创新意识,能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并取得一定成效。熟练掌握新媒体(微博、微信等)操作能力。 | 3分 | 调查、访谈 | | |
学 生 教 育 (27分) | 入学教育 (2分) | 学院组织的入学教育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班级教育有方案,有活动记录。参加学院组织的教育活动纪律涣散者1次扣0.5分。 | 2分 | 访谈、查看记录 | | |
新生军训 (2分) | 能落实学院军训工作方案要求,每天深入学生,经常与军训教官沟通交流。学生处届时每天检查,1次未到扣0.5分。 | 2分 | 访谈、查看记录 | | |
文明离校 (2分) | 有实施方案及活动记录。毕业生有破坏公物、酗酒滋事等行为1次扣1分。 | 2分 | 查看处理记录 | | |
安全教育 (2分) | 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做好节假日前离校登记及教育,做好季节性安全教育。有参加传销、赌博、打架等现象者1次扣1分,学生安全工作档案记录不全者扣1分。 | 4分 | 查看处理记录 | | |
文明行为 (3分) | 积极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班会和实践活动等形式开展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检查发现不文明现象者1次扣0.5分。 | 3分 | 查看检查记录 | | |
评优评先 (3分) | 按照规定公正公平公开做好各类学生及班集体评优评先工作,并做好树立典型及宣传工作。未按规定受投诉属实者1次扣2分。 | 3分 | 查看投诉处理记录 | | |
违纪处分 (3分) | 加强校规校纪教育,违纪学生处理及时、程序规范、过罚适当,并能认真违纪学生跟踪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中有违纪行为,但隐瞒不报或不予处理,被学校查处的,1次扣1分。 | 3分 | 查看处理记录 | | |
预征入伍 (2分) | 加强学生国防及爱国主义教育,鼓励并指导学生踊跃报名、参军入伍。完成报名人数比例要求,未完成者1人次扣0.1分。 | 2分 | 查看数据记录 | | |
心理健康 (3分) | 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加强对心理委员培训、指导,认真组织各类教育活动,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心理普查及排查,及时对问题学生进行辅导、干预。心理健康档案不全者扣0.5分,未定期进行普查、排查者扣1分。 | 3分 | 查看工作记录 | | |
党团建设 (3分) | 定期开展主题团日及主题班会活动,认真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协助辅导员做好团员推优、党员发展工作。团日及主题班会未按要求组织1次扣0.5分,党员发展未按标准及程序进行1次扣1分。 | 3分 | 查看会议记录、投诉处理记录 | | |
学 生 管 理 | 早操管理 (4分) | 认真落实早操管理规定。学生旷操达5人次以上1次扣0.2分,查操未按学生处要求进行签到1次扣0.2分。 | 4分 | 查看检查记录、考勤记录 | | |
就寝查铺 (4分) | 认真落实就寝查铺管理规定。学生夜不归宿1人次扣0.2分,查铺未按要求进行签到1次扣0.2分。 | 4分 | 查看检查记录、考勤记录 | | |
文明教室 (3分) | 认真落实文明教室创建制度规定,达标教室符合比例要求。缺1个扣0.2分,教室卫生不打扫1次扣0.2分。 | 3分 | 查看报批数据、检查记录 | | |
文明宿舍 (3分) | 认真落实文明宿舍创建制度规定,达标宿舍符合比例要求。缺1个扣0.1分,宿舍卫生不打扫1次扣0.1分,使用大功率电器1次扣0.5分。 | 3分 | 查看报批数据、检查记录 | | |
学习秩序 (4分) | 加强学风考风教育,认真开展自习考勤工作。自习课旷课5人次以上者1次扣0.1分,未考勤者扣0.3分;考试作弊者1人次扣0.5分。 | 4分 | 查看检查记录、处分文件 | | |
请假销假 (3分) | 严格落实学院请销假制度规定,假条规范、权限明晰、销假及时。未销假者1次扣0.1分,越权批假者1次扣0.5分。 | 4分 | 查看假条存根 | | |
档案管理 (3分) | 档案收缴及时,整理规范,内容翔实,项目齐全。档案材料缺1项扣0.2分,档案丢失者1份扣1分。 | 3分 | 查看档案材料、学生咨询投诉记录 | | |
学费收缴 (3分) | 学生缴费率达到95%以上。未达95者每1%扣0.5分。 | 3分 | 查看缴费数据记录 | | |
学 生 资 助 | 政策宣传 (3分) | 认真宣传国家及学院资助政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诚信、自强知识及活动比赛,并做好记录。记录不全者扣0.3分。 | 3分 | 查看工作记录 | | |
奖助学金 (3分) | 严格程序,公正公平公开做好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并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者1次扣0.5分。 | 3分 | 查看上报材料记录 | | |
勤工助学 (3分) | 推荐并确定家族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给予指导和管理。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者且工作不认真1人次扣0.2分。 | 3分 | 查看工作记录 | | |
学生医保 (3分) | 积极宣传学生医保政策,协助办理学生医保报名及报销手续,完成规定比例要求。未完成平均比例要求者1人次扣0.1分。 | 3分 | 查看参保数据 | | |
助学贷款 (3分) | 积极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学生相关手续,并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及时还本付息。利息违约者1笔扣0.3分,本金违约者1笔扣0.5分。 | 3分 | 查看违约学生记录 | | |
工 作 检 查 | 工作记录 (2分) | 做好《班主任工作日志》、《与学生谈话记录本》、《学生安全工作档案》、与家族联系等工作记录。记录不全者1项扣0.5分。 | 2分 | 查看工作记录 | | |
信息报送 (2分) | 各类学生工作检查、材料、信息等上报及时、准确。未及时上报者1次扣0.5分。 | 2分 | 查看工作报关记录 | | |
活动组织 (2分) | 学院各类报告会、座谈会、文艺晚会等大型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及时、秩序良好。未按要求完成者1次扣0.5分。 | 2分 | 查看工作记录 | | |
值班检查 (2分) | 认真参加学院、系(院)组织的工作值班、集中检查等活动。无故缺勤1次扣0.5分。 | 2分 | 查看考勤记录 | | |
工作培训 (2分) | 认真参加学院、系(院)组织的工作培训及相关活动。无故缺勤1次扣0.5分。 | 2分 | 查看工作记录 | | |
会议考勤 (2分) | 认真参加学院、系(院)组织的专题工作会议及例会。无故缺勤1次扣0.5分。 | 2分 | 查看会议记录 | | |
加 分 项 目 | 工作获奖 (5分) | 个人工作(就业先进、技能竞赛、共青团工作)获奖的,(校级加1分/次,省级加2分/次,国家级加3分/次。不重复计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 5分 | 相关部门鉴定 | | |
学生获奖 (5分) | 所带学生或集体获得各级荣誉。(市级加0.5分/人次,省级加1分/人次,国家级加2分/人次,不重复计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 5分 | 相关部门鉴定 | | |
工作创新 (5分) | 工作创新在学生工作成果在国家、省、市、院推广,分别加5、4、3、2分。 | 5分 | 相关部门鉴定 | | |
好人好事 (5分) | 所带学生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受到各级表彰或媒体宣传。(校级加0.5分/次,市级加1分/次,省级加2分/次,国家级加3分/次。不重复计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 5分 | 相关部门鉴定 | | |
理论成果 (5分) | 积极撰写有关学生工作论文,并在三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每篇加0.5分,核心每篇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主持相关课题或项目。(市级每项加1分,省级每项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 5分 | 相关部门鉴定 | | |
减 分 项 目 | 群体事件 | 在所负责管理的学生中有集体静坐、罢餐、罢课及打群架等现象扣3分。 | | 相关部门鉴定 | | |
意外伤亡 | 学生出现失踪,伤残或死亡,存在因个人工作不到位因素的。失踪1人次扣3分,伤残达轻伤以上者1人次扣3分,死亡1人次扣5分。 | | 相关部门鉴定 | | |
突发事件 | 突发事件能按要求及时到场并进行处理,信息上报及时、准确。未及时到场扣1分,联系不上扣2分,隐瞒不报造成重在影响扣4分。 | | 相关部门鉴定 | | |
学生投诉 | 学生对奖助学金、评优评先、违纪处理、班级管理、师德师风等进行投诉的,属实1次扣2分。 | | 相关部门鉴定 | | |
总分 | | |
备注:各考核项目对应分值为最高分值,扣完为止;减分项目下不设底。
附件4:
辅导员和班主任职责划分指导意见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决定精神,我校院(系)学生工作实行班主任与辅导员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为了厘清班主任和辅导员在履行学生工作职责时的关系,特制定此指导意见,各院(系)可根据各自特点参照执行。
职责划分 | 辅导员 | 班主任 | 备注 |
主题教育 | 负责落实院、系学生教育工作,并自主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校纪校规教育、法制教育、文明养成教育、安全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劳动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 | 配合辅导员开展各主题教育 | 辅导员是第一责任人。 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辅导员开展工作,具体分工由各系党总支区分辅导员、班主任权责。 |
专业教育 | 1.宏观专业思想教育,与班主任共同完成中学到大学的角色转变等 2.新生入学学籍管理教育、思想教育 | 1.帮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特点、端正专业思想、引导其完成由中学到大学的角色转换 2.介绍专业建设情况及教学课程设置 3.讲解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 4.指导学生选课、使用教务平台等 5.其它与专业教育有关内容 | 以班主任为主 |
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 | 负责抽查学生班级课堂考勤,与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沟通交流,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等工作 | 具体负责班级学风的建设与管理,落实学院考勤等相关制度,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工作,加强学生学习指导,营造良好学风 | 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辅导员协助。 |
学生党建 | 引导学生向党组织靠拢,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 配合辅导员做好工作 | 辅导员为主 班主任是中共党员的,应主动担任学生的入党培养联系工作。 |
安全教育与管理 | 开展安全教育,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置突发事件(如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 | 配合辅导员开展安全教育、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 辅导员是第一责任人 班主任和辅导员共同做好工作。 |
就业工作 | 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 做好毕业生就业观念引导、就业技巧指导及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 辅导员为主 班主任协助 |
班干部队伍建设 | 指导班级建设,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 | 落实班级建设制度及干部的选拔、考核、使用等 | 班级建设及干部的选拔使用等以班主任为主 学生干部的教育培训等以辅导员为主 |
班级管理 | 1.新生入学接待、分配教室、分班级、分配寝室 2.组织新生家长会、新生军训、安全教育讲座等与军训有关的工作,组织毕业生文明离校 3、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或院里的各类学生活动、讲座、报告等, 4、指导参加各类文艺、体育、竞技类活动,如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运动会等 5、抽查年级学生宿舍卫生和违规电器 6.学生宿舍安全抽查夜不归寝 7.指导文明宿舍创建 8.走访寝室,关心学生生活,配合学校统一检查寝室 16.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或院里的各类学生活动、讲座、报告等 | 1.制定班风学风建设制度等 2.各类竞赛、学术指导 3.贫困生认定 4.检查学生上课情况:迟到、旷课、早退,做好学生学习纪律思想教育 5.召开班级会议、主题教育 6.学生心理疏导、生活情感教育 7.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班级干部 8.评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学校奖学金 9.推荐入党名单 10.走访寝室,关心学生生活,调解学生寝室矛盾、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及卫生差的学生思想教育、夜不归寝、寝室用电安全教育等 11.学费催缴 12.指导参与社会实践工作 13.班级学生量化 14.突发事件的处理 15.就业思想教育与指导、帮助学生搜集就业信息,学生就业创业指导 16.个别学生思想教育 17.班干部的推选及制定班干部名单、联系方式 | 班级管理以班主任为主,辅导员协助 |
评优评先 | 辅导员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 | 班主任具体组织 | 班主任为主 辅导员协助 |
资助工作 | 辅导员对学生进行相关政策的教育与指导 | 班主任实施 | 班主任为主 辅导员协助 |
早操查铺 | 辅导员根据学校规定进行教育和抽查 | 班主任实施 | 班主任为主 辅导员协助 |
周日讲评 | 辅导员配合班主任组织 | 班主任落实 | 班主任每周讲评 辅导员协助 |
学生活动 | 组织系级的集体活动,指导班级活动 | 组织本班级活动 | 辅导员、班主任共同负责,具体可由辅导员与班主任根据实际协商确定。 |
四个文明创建 | 辅导员教育、检查 | 班主任落实 | 班主任为主 辅导员协助 |
应征入伍 | 辅导员教育、组织 | 协助 | 辅导员为主 班主任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