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学生暑期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
6月25日(星期六,农历五月二十一)—8月27日(星期六,农历七月二十五),28号(星期天,农历七月二十六)学生报到,8月29日(星期一,农历七月二十七)正式上课。
二、新生报到时间
三年制高职新生报到时间:9月1日—9月2日。
五年制高职新生报到时间:9月2日。
三、有关要求
(一)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实习的安全教育,严禁组织各种形式的外出旅游,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做好期末考试及阅卷、成绩登记等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新学期的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新学期开学教学条件、环境的准备工作。
(三)有关部门要抓紧推进老校区改造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改造工作。后勤部门要及时安排在暑假期间完成各项维护维修及后勤保障任务,确保新学期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招生就业处及各招生组要按计划认真做好招生工作。承担暑期国培、省培任务的单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学生放假后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妥善保管好各种实验实训和办公设备,防止被盗和丢失,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教职工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教职工正式放假通知前,全体教职工要要严守上班纪律,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中层干部请假要报党政办综合科备案。有关部门要坚持教职工劳动纪律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