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1〕118号)(以下简称《评奖通知》),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着力提升我省高校社科研究原创能力,加快推进具有中原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二、申报范围与学科分类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我省高校实际情况,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宗教学;4.语言学;5.中国文学;6.外国文学;7.艺术学;8.历史学;9.考古学;10.经济学;11.政治学;12.法学;13.社会学;14.人口学;15.民族学与文化学; 16.新闻学与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统计学;21.心理学;22.管理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限额和奖项设置
1.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根据《评奖通知》中关于省内高校申报限额的分配要求,高职高专学校不超过 5 项。
2.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等级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四、申报资格
1.成果参评范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2)正式出版的著作;(3)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论文类成果须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著作类成果须在教育厅公布的权威出版社(附件1)出版,研究报告类须获得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或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须有正式编号)。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2)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4)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5)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
(6)已获得 2020 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五、其他要求
1.按照《评奖通知》相关要求,科技外事处负责我校成果申报的审核、汇总工作,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初审结束后科技外事处对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满足条件的申报材料集中向教育厅提交。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学术不端或学风问题,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
六、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系统将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开通, 届时申请人可以登录网站http://sk.haedu.gov.cn 进行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个人在线申报请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 18:00 前进行并完成,申请人须按时在线提交《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请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2.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3.个人在线申报成功后请将《申请书》电子版、申报成果材料电子版,于5月20日 18:00 前发送至邮箱hngykjc@163.com,邮件标题以“姓名+2020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命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郭鼎,联系方式:18568798139。
附件:权威出版社目录
科技外事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