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的领导下,负责基建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负责基建处日常管理工作。
二、根据学院的工作安排,负责拟定、编制和执行学院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年度基建计划;负责编制有关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立项批复。
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竣工验收;负责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四、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预算;根据施工单位月报表,负责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决算进行初审。
五、做好基本建设所有文件档案,工程项目档案、建设项目审批报建档案的收集、审核、归档工作。
六、积极配合学院其他职能部门管理学院土地以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全处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处的业务和政治学习;负责全处职工的聘任、考核和培训工作。
八、主持召开处务会议,研究问题,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九、审阅处理报告、文件、报表,正确贯彻和执行上级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
十、坚持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有效地进行基建管理。
十一、负责基建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督促和检查,为学院基建工作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