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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南阳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06-09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接中共南阳市委《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以下通知要求,从学院全体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中推荐2名优秀共产党员和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向市委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从基层党员中产生(处级以下,不含处级)。将推荐结果6月10日下午5点以前报学院党委组织部(1308房间)。

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5年来特别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带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带头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社会正气。其事迹突出、在本地或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注:党务工作人员为学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学工部、武装部工作人员以及各总支、支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