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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1年普法考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12-13 】

学院各单位: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学院普法办公室的具体安排,今年普法考试将于12月13~15日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学院所有在职人员(出外进修、病产假人员除外)

二、此次考试实行开卷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及评卷,时间、地点单位自定。

三、请各单位按以下时间及地点办理普法考试事宜:

领取试卷:12月12日

交回试卷及成绩汇总表:12月16日

办理地点:党委宣传部(行政楼三楼1312室)

联系电话:63270282

为确保普法考试任务的完成,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