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委员会党支部工作条例》和院党委《关于开展争创“五好”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制度:
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书记要善于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委员的意见,带头执行集体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完成所分担的任务。支部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根据需要也可适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领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文件;讨论学习、贯彻、落实院党委的指示决议及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文件;讨论制订支部工作计划;研究制订党员发展计划;参与讨论和决定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一般以党小组为单位,每学期召开两次。生活内容由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安排,党小组结合自身特点,确定议题,注意生活会的实效性。做好生活会记录,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按党章及党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应视为自动脱党。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其所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生活会。不参加者按党纪严肃处理。
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放在期末的前一个月,会前一周同院纪委、党委工作部联系,报告会议日期、议题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准备工作,会前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生活会议题。组织好政治理论及有关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求参加生活会的人员必须撰写发言稿或发言题纲。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会前要谈心通气,为开好生活会创造好条件。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问题,党支部自身能解决的应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按程序上报院党委。会后及时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上报院纪委和党委工作部。做好会议记录。
坚持双周一下午的学习制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章及有关党内条例;学习院党委的文件及上级有关领导的讲话指示。做好会议记录,对无故不参加的党员,扣除其目标管理分或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成立系中心组,参加人员:支部委员会委员、党政领导、团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教学秘书、学生干事及教研室主任。学习时间每月一次,月底完成。学习内容,主要是:“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书的有关内容;胡锦涛“七一”讲话;教育法律法规;学院党委的有关文件、指示、决议。学习做好专向记录。
坚持双周二下午的政治活动制度。制订学习计划,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七一”讲话,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现代教育知识,学习党委及行政的有关文件、决议等。严格考勤,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学习效果。
1、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参加院党委统一组织的党课。
2、党支部每学期给本支部党员和积极分子上一次党课。支部负责人要认真备课,上报党课教案。
3、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讲解党章、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党课内容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4、党课教育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党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一年一小评、两年一大评的原则进行。小评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大评按照院党工部的具体安排组织实施。
学习动员;个人总结评议;组织考察审定;上报评议材料。
3、评议内容:按照《中共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定的评议内容。
通过群众座谈会、谈心活动、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每个支部委员和党员都应联系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群众或入党积极分子,及时了解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情况,了解教职工的思动态,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想做教职工的知心朋友。
1、按照院党委关于争创“五好”党组织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关于党支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要求做好目标的制订。
3、按照制订的目标做好考评工作。考评工作分五个步骤:第一,党员个人根据目标内容,结合自己平时工作自评;第二,召开党小组会互评;第三,支部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的形式征求对党员的意见或建议;第四,支委会根据党员自评、小组互评、征求党外群众意见情况,结合资料和平时掌握的材料综合考评;第五,汇总上报考评结果。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章程和深入细致的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求入党的同志向系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支部指定正式党员与申请人谈话,组织他们学习、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支部对申请入党人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符合条件的可列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考察表;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担任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是学生的必须经单位团组织推优。
发展对象必须参加院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否则不能发展入党。党校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两年。
政审主要是对发展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政审主要是通过函调进行。
发展学生入党,党支部负责审查;发展教职工入党,由党支部预审后报党委工作部审查,经同意后,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情况公示10天。对发现或收到的反映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申请入党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发展对象按照规定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逐个讨论和表决;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连同政审材料一并上报院党工部。
党支部要通过本人书面汇报、个别谈心、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并按季度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组织预备党员参加院党委统一组织的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期满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2、坚持每学期初上报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每学期末上报工作总结制度。
3、坚持支部联系人定期(每月五日前)汇报工作制度。
2、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学生党员每月交0.5元。
3.每月8号前党员将党费足额上缴党小长处组。党支部组织委员每月10号前收齐上交党委工作部。
4、党员若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