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办是经济贸易学院负责招生录取、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推荐、 毕业生档案建立及相关工作的服务职能部门,在学院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落实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改革的方案和措施,以及学院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计划、任务、规章制度、工作实施细则等。
2、负责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以及学院网站“招生就业”模块的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发放招生宣传材料。
4、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网上招生录取,负责迎新生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做好统计分析、上报和数据查询等工作。
5、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总结及调研工作。
6、负责向用人单位公布学院毕业生信息和征求需求意见。
7、负责收集和发布需求信息,负责接待、组织学生参加用人单位在校内开展的招聘活动。
8、管理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以及就业咨询与辅导工作。
9、负责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毕业生教育工作。
10、负责毕业生派遣工作,负责学院生源基地和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处理毕业生的遗留问题。
11、负责招生就业有关资料的统计、分析工作,出具相应的调查研究报告。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