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1.老城区交通局局长耿迎军、邙山办事处副主任李安定等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11月,市委、市政府督导老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发现,邙山办事处辖区内多处工地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违反管控指令,擅自涉土作业,扬尘污染严重,道路施工工地内环境脏乱差。邙山办事处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郑君、老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王宏伟工作不深不细、措施不精准,对此负直接责任,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老城区交通局局长耿迎军、邙山办事处副主任李安定作为分管领导,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2.汝阳县林业局副局长陈太云等贯彻执行国家森林资源政策不力问题。2014年至2018年6月,汝阳县林业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资源政策不力,致使多起非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伐林木案件未被及时发现查处,造成林业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汝阳县林业局林地办主任曹鹏瑞对工作不认真、不作为、不负责,对此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汝阳县林业局副局长陈太云作为分管领导,思想麻痹、领导不力,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校长郭红阳等贯彻落实返校复学准备工作不力问题。2020年春季初三年级返校复学准备工作中,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未按照要求积极做好复学返校准备,环境卫生条件、消杀物品安排准备均不符合复学标准,防控措施打折扣,履职尽责不力。副校长卫小涛落实返校复学准备工作不用心、消极应付,对此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校长郭红阳作为“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不严不实,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