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做好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进展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深化清廉学校示范校落实进展情况工作台账》已经印发,为高质量做好学校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落实情况资料收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承担部门及资料内容
按照《深化清廉学校示范校落实进展情况工作台账》为导引,积极开展有关活动,推进相关任务,并在年末报送任务分解中的支撑材料。
二、报送要求
(一)提供材料时间的范围是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二)文件是指以学校或者部门名义印发的,具有文号的正式文件并且是最新的现行制度文件。
(三)情况说明需写出创建周期内的工作举措、成效经验、特色亮点,要有准确的数据支撑。
(四)图片资料是反映真实活动的现场照片,每张图片要标注活动时间和内容,每张图片反映一个活动。
(五)活动通知、方案、总结类材料按标准公文格式排版(见附近2)。
(六)请各部门深入挖掘清廉学校示范校建设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工作,并在各级媒体上宣传报道,争取加分项。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获批示范校培树单位,成绩来之不易,全校上下要勇于创新实践,推动全域、全员共同参与,同向发力。相关佐证材料是全面反映我校在建设周期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志。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职能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对照台账,认真准备创建材料。
(二)严格标准。各部门要对标对表、认真研读台账主要内容,理解吃透各项具体要求,逐项逐条逐点研究、推进、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高标准高质量提供各项对应材料。
请各部门12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纸质版报送至校纪委办公室1229,电子版发送至hngyjw@163.com。
联系人:李森。
附件:
1.深化清廉学校示范校落实进展情况工作台账
2.创建资料排版格式
纪检监察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