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和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6〕112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6〕113号)文件要求,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和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
(一)申报基本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追求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教育部、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今年的课题。
(三)申报材料
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2份,其中《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份,单独装订。
2.每项课题用1个档案袋装好,正面贴上《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背面贴上袋内材料清单。
(四)有关事项
1.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类,本年度重点与一般课题无经费资助。
2.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一)参评范围
凡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
1.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
2.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纸质文本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且必须为word格式。
2.成果原件一份(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3.每项成果材料单独装袋,档案袋正面贴《申评表》封面,背面贴袋内资料清单。
4.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省教育科研查新工作站统一办理。
三、申报时限
上述各项材料请于3月3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经学院审核后推荐至省教育厅。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 下载 在线预览 )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doc ( 下载 在线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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