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3〕40号)文件精神,我省决定对2014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现结合我院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2014届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列支渠道: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12月16日—26日,各系(院)应组织符合条件的2014届高校毕业生集中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和本页复印件(如毕业生户口因上学或其他正当原因迁出的,需父母户口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开具关系证明)。
(二)初审公示。各系(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院内公示。
(三)报送审核。12月27日前,各系(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交学院招生就业处。报送材料应包括:发放求职补贴的报告(其中包括公示情况)、《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学院将在统一审核汇总后于2014年1月10日前上报省级主管部门。3月1日前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最终资助人员名单。
(四)资金拨付。申请材料经教育部门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拨付方式,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发放求职补贴工作涉及高校毕业生切身利益,学校、社会、学生关注度高,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发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各系(院)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国家、省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相关政策、发放对象和申领程序,组织好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让其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五、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63270283 招生就业处:63270276
附件: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
招生就业处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