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7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高就业创业管理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
我校2017届毕业生人数为3564(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请各院系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核实毕业生人数。同时,各院(系)要以毕业生返校为契机,更新毕业生就业信息及联系方式。学校将于近期对毕业生就业信息开展核查工作,省教育厅在七、八月份要对我院的就业信息进行动态核查,各院(系)要确保省教育厅对我院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核查准确无误、无虚假信息。
各院(系)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上报时间是每月10日、20日、30日,一次就业率上报的截止时间为8月20日。
二、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
截止6月12日,毕业生就业率为69.22%,不含参加“专升本”毕业生511人,初次办理就业报到证1883人。后续各院(系)要根据毕业生的需求,准确掌握灵活就业和待就业毕业生情况,录入就业数据编制就业计划并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三、做好2017届“专升本”毕业生相关工作
各院(系)要在“专升本”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对每一位“专升本”毕业生进行志愿填报的指导和统计工作,并及时将统计结果报送招生就业处。对未过分数线的毕业生,各院(系)要进行“一对一”就业指导和推荐,务必确保这部分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学院将在核查中加大对该部分学生的核查。
四、做好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一对一”精准帮扶工作
各院(系)要根据2016年建立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台帐,对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提供各种就业信息,积极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各院(系)在6月30日前要将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情况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届时要在校园网上进行公布。
同时,各院(系)要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后续跟踪服务工作,确保补贴款发放的及时准确。
五、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精准的就业服务
各院(系)要详细统计本院(系)2017届毕业生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单,要主动关心、主对帮助、保持联系,根据毕业生需求,将他们的求职需求与用人岗位相对接,为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促进其尽快顺利就业。6月30日前将本院(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单报送招生就业处,8月20日前将帮扶情况报招生就业处。
六、做好2017届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根据《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管理规定》,做好2017届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调查覆盖率要达到总人数90%以上,6月1日~11月10日,院(系)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11月30日前向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报告,同时提交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毕业生跟踪调查统计表。
七、做好2018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报送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18届毕业生生源报送时间截止到9月1日。各院(系)要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完善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有关字段信息进行核对补充生源信息。
招生就业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