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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校首届“就业创业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3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指导教师在毕业生就业创业过程中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提高就业创业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努力建成一支结构合理、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经研究,我校决定评选首届“就业创业优秀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17日

二、评选条件

1.积极开展就业创业的形势与政策的教育,积极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意识培养、创新实践;

2.认真做好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积极对毕业生或学生进行团体或个别就业创业指导和深度辅导;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工作科学研究且有成果;

3.积极参与大学生“就业创业之星” 评选、“就业创业故事”征集、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会、“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发明杯”等与就业创业相关工作的指导与评判,并取得显著成绩。

三、时间安排

1.6月17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2.6月18日-30日,组织评选;

3.总结表彰(时间待定)。

四、名额分配

机械工程学院

机电自动化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汽车工程学院

城市建设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系

应用外语与国际教育系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

4人

5人

7人

3人

7人

4人

1人

2人

2人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教研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评选,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各院系的推荐材料应在6月17日前交至招生就业处。

2.被推荐人需填写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就业创业优秀教师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并附500-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文字简练,内容真实。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六、表彰奖励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招生就业处将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对评选产生的“就业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将进行公示、表彰并奖励。同时将“就业创业优秀指导教师”事迹材料在校报、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

附件: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就业创业优秀教师申报表

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

2017年6月2日

附件: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就业创业优秀教师申报表.docx (下载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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