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教高〔2009〕595号)和《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113号)精神,各高校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在学校鉴定的基础上,我厅对省级重点项目和省级研究项目进行抽检复评。经学校鉴定、专家复评,336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通过省级鉴定(见附件1),90项延期鉴定(见附件2),14项未通过省级鉴定(见附件3)。
教改项目鉴定,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各高校要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进一步总结完善项目研究成果,加强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