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2-02-2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青蓝工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抓好落实,提高培养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

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将个别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将指导活动与正常教学相结合,突出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

二、考核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于3月1日上午11:30前将本单位“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各教学单位提交2022“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中期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各单位“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等,要求图文并茂。4月30日上午11:30前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hngyrsc@163.com。

(三)2022年7月前,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青蓝工程”培养工作进行考核。届时,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青年教师进行无学生教学展示(30分钟)和答辩(5分钟),指导教师将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进行汇报(10分钟)。

联系人:冯金冉联系方式:0377-63270285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