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3-04-23 点击数:

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为切实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全体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安全警示教育

各学院(中心)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班主任老师要组织一次主题班会,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每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学生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帮助学生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交通、治安、消防、传销、诈骗、不良校园贷、溺水以及其它涉及学生安全的事故发生,同时普及预防流行性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知识,告知学生如若感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各班级主题班会要做好记录,汇总至学院(中心)存档、备查。请各学院(中心)于4月24日下午到学生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领取《“五一”假期安全告知书》,并发放至每位学生。

二、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放假前,各学院(中心)要组织辅导员及班主任老师,对本院(中心)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安全检查,尤其对学生宿舍内阳台堆集易燃类杂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教育学生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切实消除被盗和火灾事故隐患。

三、严格执行去向登记制度

“五一”放假前,学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提前离校,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学院(中心)要准确把握劳动节期间学生的去向,凡准备节假日外出的学生,要事先向所在院(中心)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报备,要将外出的时间、地点、同行人员、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登记,有变化要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联系;各学院(中心)要对假期离校学生的情况进行统计并于4月28日上午10点前报学生处;5月3日晚自习各学院(中心)要统一清点返校人数,查明未按时返校学生的人数、原因,并于晚上8:30前报送学生处。

四、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

各学院(中心)要切实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院(中心)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稳定。教育学生不得参加非法宗教活动,严禁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要特别做好心理问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各学院(中心)在校内组织的各类学生集体活动,要有相应的安全预案,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要全程参与,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完成。

五、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

各学院(中心)要根据学校要求,安排好劳动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并于4月27日上午10:00前报学生处。各学院(中心)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学工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任务。各学院(中心)要将值班人员姓名、电话、值班地点向学生公布,方便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求助,学生处将检查并通报各学院(中心)值班值守情况。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