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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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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及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1     责任编辑:      来源:新闻动态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7年师资培训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师资培训经费限额(见附件1),安排好本年度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进修培训工作

(一)培训原则

1.坚持“轮训制”。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相关管理规定,教师进修培训原则上实行“轮训制”,各教学单位要在坚持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兼顾到每一位教师的职业生涯和专业发展需要;

2.各教学单位外派教师进行进修培训时,应注意培训质量和层次,要选择有针对性、高质量、高层次的培训班,切实提高培训进修效果,短期会议形式的进修培训原则上不予审批;

3.建设教师培训基地。各教学单位在历年培训工作中,要总结梳理出一批办学正规、组织有方、师资力量强、培训效果明显的培训机构或行业协会,与其建立长期联系,有计划、有目的的派出专业教师外出接受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4.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我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及《优质校》建设任务,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建设任务。

(二)报送本年度教师培训计划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年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明确重点发展方向,结合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师培训计划,并认真填报《2017年度教师培训计划统计表》(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上报的《2017年度教师培训计划统计表》(附件2),要包含本年度已经派出的教师及其费用;

2.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及时提交培训通知文件和《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见附件3,各单位收齐、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

3.教师进修培训学习结束,需在学习结束1个月内携带培训通知、培训结业证书(含复印件)、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书、学习笔记(或听课记录)、学习总结(3000字左右)及培训期间照片(电子版)等材料到人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

4.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1日前将《2017年度教师培训计划统计表》(含电子版)、《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报送至人事处1319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工作

(一)教学单位制定规划并组织落实

各教学单位要主动与相关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根据教学、科研实际情况,选派青年教师到相应企业进行顶岗实践,原则上要求新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必须到企业进行顶岗实践锻炼。各教学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企业联系,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教师要积极主动参与顶岗实践

相关教师在实践过程中要遵守企业和学校考勤及相关制度;深入学习相关岗位的理论知识、提高动手能力;积极参与技术和管理创新项目,主动为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

1.人事处会同相关教学单位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相关企业,进行实地监督,检查指导,切实解决教师在企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

2.科技处、教务处等部门对教师在顶岗实践期间,主持或参与横向课题以及帮助企业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立项或鉴定验收,按照学校相关办法,进行表彰或奖励。

3.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会,由参加顶岗实践的教师进行专题汇报,向其他教师介绍企业在相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以及自己在实践期间的心得体会。

4.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的考核包括企业考核、系部考核。其中企业考核是指企业或部门(车间)对教师的考核,主要包括对出勤情况、工作情况、参与技术开发和技术革新等情况的考核,由相关企业出具鉴定意见;系部考核是指系部对教师顶岗实践期间的业务收获和技能提高等进行考核,教师需提交实践考核表、电子照片、实践日志、实践总结(包括具体工作内容、研发项目、经验总结、心得体会等)等,由系部组织考核,明确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四)具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在6月1日前将本单位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规划、《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审批表》(见附件4)、《2016年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含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1319办公室。

附件:1.2017年教师进修培训经费使用计划

2.2017年度教师培训计划统计表

3.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

4.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审批表

5.2017年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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