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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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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6     责任编辑:      来源:新闻动态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75号)文件精神,我院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人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截至2016年9月30日前在我院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五)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材料

(一)请登陆“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下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客户端”,根据要求在申报软件上填写申报书,并打印申报书。只有在申报软件中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电子材料才能通过审核并上传。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式2份)和电子文档,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本次申报限自然科学领域,需统一通过申报客户端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推荐通过后由学院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电子版须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超过15M的,可拆分成多个PDF格式文件,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附件材料1”。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各部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

2.本次推荐工作将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院选拔”的程序组织推荐;

3.请各单位务于9月1日(周四)前将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汇总后提交学院研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人事处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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