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中原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0〕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中原学者、中原领军人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的遴选申报工作,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遴选对象包括中原学者、中原领军人才(含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教学名师、中原技能大师等9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含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等3类)共三个层次13类人才项目。
具体类型和条件参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0〕4号)文件规定(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向所在单位、部门申报,按照豫人才办〔2020〕4号文件规定准备申报材料。
2.基层审核。各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提供申报人考核情况报告(每人一份),加盖公章。
3.复核及评审。学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做好遴选、评审等工作。
4.学校研究。人事处组织复核评审后将符合条件人选报学校研究并确定“中原英才计划”推荐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报送上级遴选平台部门。
三、相关要求
1.中原英才计划申报工作政策性、导向性强,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通知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每一位人才。
2.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确保人选质量。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有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遴选资格。
3.请各单位于8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电子文档1份,分类别报送人事处1319办公室受理。各项目申报书、具体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详见文件各遴选平台网站。
人事处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