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和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04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和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2.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下半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
3.2015年(含)前入学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或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参加直接认定。直接认定人员提交材料和认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安排
1.时间:2020年9月17日全天,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人事处1320办公室。
3.面试测试费:每人278元,参加面试人员报送材料时需通过支付宝缴纳面试测试费。
三、材料要求
个人材料原件需要当场验证,复印件独立装袋,档案袋正面粘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作为封面(格式见附件1),档案内各项材料用长尾夹夹好,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
5.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同时提交电子版。
人事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