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04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0年11月3日至11月5日。
二、面试地点
考场号 |
考场地点 |
一考场 |
2222(机电自动化学院会议室) |
二考场 |
232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会议室) |
三考场 |
2422(经济管理学院会议室) |
备用考场 |
1231(教务处会议室) |
三、面试方式及环节
此次面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具体环节如下:
(一)自我介绍。主要是观察面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面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二)说课。面试对象结合本人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是考察面试对象对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面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面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三)答辩。说课结束后,面试对象从答辩试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主要是考察面试对象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四)时间要求。自我介绍、说课、答辩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说课不超过8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四、考生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本人准考证。考生于10月29日至11月5日在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打印。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1本;
(四)本人拟说课内容的教案(按照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种类,从现行教材中自选相应的内容)1份(45分钟课时);
(五)能够体现本人科研水平的科研著作1份,本人撰写的有关论文(含毕业论文,发表与否均可),参编的有关教材、图书,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或科研项目等。科研著作尽量使用原件或打印件(无材料可不携带)。
面试完毕后,以上材料本人自行带回。
五、面试要求
(一)面试当天,考生应按学科分组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进入面试区域,检查面试材料及证件是否齐全。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面试。
(三)考生进入候考区后,不得远离。应等待考务组工作人员安排,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面试室。
(四)考生如在面试环节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学院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认定教学事故,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