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方便师生利用图书馆,图书馆近期完成了一卡通系统的对接,并定于2018年11月13日起正式启用校园一卡通,原图书借阅证暂停使用。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读者只能使用校园一卡通办理图书借阅、丢书赔款等业务,还书不需要校园一卡通。读者原借阅证上的图书可以继续借阅,请按时归还。
2.部分学生因信息不全,导致校园一卡通无法在图书馆正常使用,请携带原借阅证到图书馆登记信息(孔明路校区:图文信息楼T1108室,光武路校区:图书馆二楼综合书库)。
3.请妥善保管校园一卡通,如有遗失请及时利用“完美校园”APP办理挂失手续或到校园一卡通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不需要到图书馆挂失)。
4.移动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均改为使用学(工)号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广大师生员工。
图书馆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