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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中共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工院党〔2016〕1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学习,按照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2016年3月15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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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中共中央组织部要求,2016年1月至7月,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豫组通[2016]2号)和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宛组通[2016]6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基础和前提。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全面清理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细处、落到基层,落到每一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与党员日常管理脱节,切实解决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问题,保持发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摸清党员队伍基本情况,使每名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回归组织,为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准备。

二、排查对象和任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是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出国(境)学习就业党员和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排查的主要任务,一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统一规范党员信息登记和党员名册。二是摸清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底数。三是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四是健全完善党员档案。五是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按照中组部统一规定的口径,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失联党员是指流出后不知去向,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口袋”党员是指组织关系转出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

三、方法举措及时间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召开专题部署会议。2016年3月上旬召开学院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院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

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工作组。2016年3月18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面启动排查工作,成立“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组”,并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1 )及排查工作安排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集中摸排阶段

1.开展业务学习和集中培训。2016年3月上旬,学院举办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培训会议。一是介绍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集中学习党章有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文件等,三是指导解决排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具体问题。

2.摸底核查。根据党员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核查。

2016年3月18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统一格式,逐人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制作《党员名册》(附件3)。全面梳理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在册情况和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

3.联系查找。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要通过打电话、发短信、走访等方式直接与党员本人联系,在无法直接联系情况下,要通过联系用人单位或党员亲属、邻居、同事、同学、朋友等知情人帮助联系。在联系查找的同时,要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核实党员在失联期间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并逐人填写《党员查找联系情况记录表》(附件4),详细记录联系查找过程和调查核实情况。

4.信息登记。根据摸排查找情况,如实上报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人数和详细信息,填写《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5),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核查。

5.完善档案。集中排查过程中,要认真审核党员档案材料,重点看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是否合规,对档案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认真做好鉴别、完善、补充工作;对档案材料不真实的,要商转来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016年4月1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核查后的《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名册》报学院组织部,由组织部录入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党员信息库,于2016年5月1日前报南阳市委组织部。

6.规范管理。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的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对非纯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失联,且本人态度端正,能够认识到错误,经组织调查核实,失联期间没有其他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相关党组织衔接做好转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留学和从事劳务的,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出国(境)定居、本人提出退党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7.组织处置。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依照相关规定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8.分析总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方法、完善措施,及时总结排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结合排查工作,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2016年6月1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形成综合报告,报送学院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抓好组织实施,严肃认真的做好集中排查工作。

(二)严格把握政策。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

(三)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尽快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并于2016年3月23日、4月13日填写《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半月统计表》(附件6),报送学院组织部(新校区行政办公楼1306室)。

附:1.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人员登记表

2.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党员名册

4.党员查找联系情况记录表

5.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

6.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半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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