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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全省教师资格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豫教资办〔2017〕7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对2017年全省教师资格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师资格的管理工作,全面摸清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职教师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的基本情况,有效督促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经研究决定:教育厅将于2017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对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职教师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各级民办教育机构。

二、检查要点

1.持证上岗是否落实。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认定是否合规、合法。对申请人员的资质、学历等材料的审查是否严格,政策界限的把握是否准确。是否有违规、违法认定教师资格的行为。

3.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一要资料齐全。各年度申请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永久保存;二要有专门的档案存放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三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各级认定机构和各高校对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4.凡有关单位聘用不具有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者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混乱者,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依法做出处理和纠正。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和调阅资料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减少陪同,不接待宴请。检查组成员食宿费自理。

附件:工作检查组行程安排表

2017年5月11日

附件:

豫教资办〔2017〕7号.doc (下载 在线预览)

关于对2017年全省教师资格管理工作

检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师资格的管理工作,全面摸清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职教师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的基本情况,有效督促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经研究决定:教育厅将于2017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对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职教师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检查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各级民办教育机构。

  1. 检查要点

  1. 持证上岗是否落实。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2. 教师资格认定是否合规、合法。对申请人员的资质、学历等材料的审查是否严格,政策界限的把握是否准确。是否有违规、违法认定教师资格的行为。

  3. 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一要资料齐全。各年度申请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永久保存;二要有专门的档案存放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三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各级认定机构和各高校对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4. 凡有关单位聘用不具有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者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混乱者,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依法做出处理和纠正。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和调阅资料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减少陪同,不接待宴请。检查组成员食宿费自理。

附件:工作检查组行程安排表

2017年5月11日

附 件

工作检查组行程安排表

组别

日程

检查范围(含驻地高校)

检查组成员

联系电话

第一组

5月16-20日

新乡、鹤壁、安阳、濮阳、滑县、长垣县

丁建志 桑贵鸿

丁建志:13938599821

第二组

郑州、洛阳、三门峡、焦作、济源

张 倩 朱 耿

朱 耿:18135680983

第三组

开封、商丘、周口、漯河、驻马店

詹邵玲 王 坤

王洪洲

王 坤:13623836764

第四组

许昌、平顶山、南阳、信阳

赵 河 李义锋

赵 河:18638399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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