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
寒假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落实好省委、市委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学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维护学校安全和全体师生健康,特通知如下:
1.全体师生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做好每日一报,切实树立“不打卡就是违反纪律,违反纪律就要严厉查处”的纪律意识,对漏报、错报、瞒报、迟报人员,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及人员较多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将进行通报、约谈。
2.全体教职工务必做到“非必要不离宛”“离宛必报备”。确需外出的,严格落实请销假审批报备制度,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规定,并提前向所在社区进行行程报备。
3.持续做好春节期间拟返宛人员摸排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即日起,从外地返宛入校人员(含教职工、教职工子女、兄妹共同生活人员及在外就业、上学、探亲返回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三天向学校和所在社区报备,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入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宛入校人员须实施14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至少进行七次核酸检测。省外低风险地区及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返乡后,立即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14天。
4.加强各校区门卫出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全体师生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动态做好全体师生的行程轨迹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做到措施严、状态明、底数清。
5.学校疫情防控各工作专班切实履行好职责,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发展,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师生行踪管控、校园封控管理、校区环境卫生清洁、入校人员物品查验消杀、防控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督查督办执纪问责等相关工作。
6.对疫情防控职责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细致,疫情防控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