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1〕3号)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豫工院办〔2020〕8号)文件,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本学期继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做好教学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教学场所网格体系完善更新,一、二级网格长信息见附件,三级网格长为上课班级班长,四级网格长为寝室长。请各教学单位切实落实好四级网格长职责,确保疫情防护情况下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校内教学场所一、二级网格长
教务处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