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侨情数据统计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我校侨情相关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对象
统计范围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含离退休)及学生,主要包括归侨及侨眷、回国留学人员、留学生家属、港澳同胞眷属、公派访问学者、海外项目工作人员、其他境外亲属等基本信息。
1.归侨: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2.侨眷: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3.回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有留学经历的归国人员,包括公派留学和因私自费留学。
4.留学生家属:目前在海外留学人员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
5.港澳同胞眷属:回境内定居的港澳同胞,港澳同胞在境内的眷属,包括港澳同胞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港澳同胞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6.公派访问学者:公派出国进修半年以上的人员。
7.海外项目工作人员:由学校委派到国外负责境外办学机构(项目)工作的人员。
8.其他境外亲属:除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港澳同胞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境外亲属。
二、统计方法及时间
1.此次统计由党委统战部牵头,科技外事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离退处配合,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实施。
2.招生就业处负责《河南省高校海外校友基本信息表》(附件9)的填报工作。
3.离退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填报工作。
4.各类人员的统计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1至附件10)请于9月21日之前报送党委统战部(没有的报无,所有表格需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填报电子数据用U盘报,不使用微信等网络传。
5.联系人:余小飞
联系电话:63270900
三、相关要求
1.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做到填报真实、准确。
2.侨情信息数据高度敏感,请相关工作人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信息安全负责,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不得使用侨情信息数据。
附件:1.河南省侨情数据填报说明
2.河南省高校归侨基本信息表
3.河南省侨眷基本信息表
4.河南省高校归国留学人员基本信息表
5.河南省高校留学生家属基本信息表
6.河南省高校港澳同胞眷属基本信息表
7.河南省高校公派访问学者基本信息表
8.河南省高校海外项目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
9.河南省高校海外校友基本信息表
10.河南省高校侨情数据汇总表
11.有关涉侨工作政策摘录
党委统战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