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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5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

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分配我校名额9项,其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数不超过30%,按3项计(重大项目不超过2项),一般项目6项。

二、项目立项

(一)立项选题

申报人员按以下选题指南进行选题研究,确有其他选题需要可自行选题。以下为选题内容的大方向,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报者应参考以下项目指南,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申报项目。

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1)河南省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研究与实践

(2)河南省职业教育推进技能大赛全员化进程研究与实践

(3)河南省职业院校依托服务职教集团成员单位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研究与实践

2.一般项目

(1)基于“1+X”证书制度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2)职业院校课程思政、专业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

(3)满足多样化生源需求的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4)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双元”合作开发教材建设、新型活页式和工作手册式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

(5)河南省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研究与实践

(6)职业教育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研究与实践

(7)人工智能背景下职业院校专业建设问题研究与实践

(8)职业院校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相关研究与实践

(9)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的实践研究

(10)职业院校加强公共基础课教学、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融通的实践研究

(二)立项要求

1.本次省级立项项目不局限于2019年已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等职业教育)的主持人,不得重复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项目。

2.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组成员确定、项目申报等工作。一般项目由各单位、部门组织人员申报。

3.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重复申报。

4.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5.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6.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7.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8.支持和鼓励与其他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吸收行业、企业及其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省级重大项目原则上需与一所及以上学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和实践(建议至少一所“双高”建设院校)。

9.省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三)申报限额

校级领导主持的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中层正职主持的项目不超过2个,教学一线教师(不含中层正职及以上)主持的申报项目不低于4个。对教学名师、骨干专业教师和精品课程主持人等给予倾斜。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

(四)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三、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报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所有材料由各部门、各单位集中统一报送。

(二)专家评审

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组织评审。

(三)立项公布

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发文公布立项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11月29日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1108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按照要求填写、装订。并附与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电子版一份(文件名为“主持人姓名+申请书+项目名称”)。

2.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指最具代表性、与所报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超过3篇)或出版的专著目录复印件。证明材料1式3份,按序装订成册。并附与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电子版一份(文件名为“主持人姓名+证明材料+项目名称”)。

3.上述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1个项目(包含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并将《立项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各部门、各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各部门、各单位需提交《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并附电子版一份。

 

附件:1.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2.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3.《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填报事宜说明

 

教务处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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