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教思政函〔2022〕168号)要求,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评审,拟推荐马克思主义学院刘海志为我校申报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负责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27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校纪检监察室、马克思主义学院反映。
监督电话:63270283(纪检监察室)、63270887(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