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负责和主持宣传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思想宣传工作的部署,制定并落实学院有关思想宣传工作规章制度,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形势与政策教育,指导、协调开展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分析、研究、总结新形势下学院宣传思想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新经验,及时向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汇报,不断提出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努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各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总结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四、负责协助党委抓好党委中心学习组的理论学习工作,配合、协助纪委、组织部抓好干部、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五、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六、负责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重大节日和学院重要活动的宣传动员和舆论氛围营造。
八、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对学院网络信息的发布和对外宣传报导进行监督和审查。对学院各单位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研讨会、报告会、讲座、论坛和学报等学院的各类刊物进行监督、审查并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九、负责指导全院普法、形势政策教育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
十一、完成上级机关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