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2日电 国家民委22日召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视频会,总结交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对下一阶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作出部署。
国家民委副主任杨传堂在会上指出,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创建活动的正确导向,建立健全创建活动工作机制,加强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努力创新创建活动形式,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践中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
杨传堂说,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今后,要从六个方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一要坚持服务大局,突出创建活动的时代特色,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适应各族群众利益需求的发展变化,把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二要切实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的实践特色,提高创建活动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影响力,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要注重整体推进,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把创建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形式上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和群众息息相关、成果上由群众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四要不断创新载体,丰富方法,既坚持和发扬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成功做法,又及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大胆推进工作创新、方法创新,进一步提升创建活动的感染力;五要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群众认可、特点突出、兼顾全面的原则,不断加强典型培养和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六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切实增强阵地意识,推动更多的宣传阵地、传播渠道成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力量,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杨传堂指出,开展创建活动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制定阶段性计划和长远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要根据实际,制定一套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评估标准,使创建活动看得见、摸得着、能量化、可检验;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把创建活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要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地区、各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制定监督检查规划,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要重视创建活动的经费投入,努力提供相关工作条件,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