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9-29

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为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学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全力维护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学院(中心)认真落实好以下工作:

1.各学院(中心)要严格落实校园防控措施,坚持闭环管理,落实学生公寓四级网格化管理,教育引导学生不搞聚会、聚餐活动,避免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2.各学院(中心)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制度,坚持“日报告、零报告”、“晨午检”,做好学生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活动轨迹登记。

3.各学院(中心)要严格执行去向登记制度,全体学生在国庆节假期前要做好去向登记,以班级为单位报学院(中心)汇总存档。教育广大学生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宛”,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行。国庆假期确需外出“离校不离宛”的学生,在离校前需履行报备手续,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离校时间、前往目的地等信息,并在当日21:00前返校;因特殊原因国庆假期确需“离宛”的学生,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假条由二级学院(中心)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审批“离宛”学生返校前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行程安排(包括返校时间、乘坐的交通工具等),保留好交通票据信息(包括火车票、汽车票、地铁票、出租车票、公交车票等)。

4.各学院(中心)要切实做好学生安全警示教育。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抛弃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等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各学院(中心)要在9月30日12:00前及时把《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单》发放至每位学生

5.留校学生要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做饭,严禁酗酒、滋事,自觉保持宿舍卫生。每天22:00前必须返回宿舍,严禁夜不归宿。宿舍若无人应锁好门窗及衣柜,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谨防被盗。

6.学生返校入校时,要出示学生证或一卡通等证件,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离校学生假期如出现身体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就近就医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情况,暂不返校,必要时须进行核酸检测。

7.各学院(中心)要安排好国庆期间值班工作,并于9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学生处。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要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每天晚上22:00依据假期去向登记做好留校学生就寝查铺工作。各学院(中心)要将值班人员及电话向学生公布,以便学生遇紧急情况时求助,学生处将检查并通报值班情况。10月3日晚各学院(中心)统一清点返校人数,查明未按时返校学生的人数及原因,晚上20:30前将返校信息报送学生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