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11-19

各有关单位: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2019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完成任务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根据《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9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活动由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一)设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两个奖项。

(二)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从8个院系中产生。

(三)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从两方面评选:

1.各院系就业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宣传部、网络管理中心、产教融合发展中心、招生就业处从事就业创业日常工作的人员中评选;

2.从指导过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指导教师中评选。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创新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表现突出;

2.锐意改革,努力开拓,为推进创新创业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出了显著成绩;

3.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圆满地完成了创新创业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项任务;

4.服务意识强,能自觉参与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5.积极指导学生参与“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双创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6.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评选程序

1.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依据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结果评选。

2.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推荐并填写《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汇总后提交至招生就业处,由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选。分配名额(见附件2),荣获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的院系再奖励一个名额。

3.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选结果报学院审核,并在学校年度招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公布评选结果,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推荐。

2.实事求是,宣传典型。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深入挖掘典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

3.准备材料,按时申报。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和推荐材料并于2019年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交至招生就业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1.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2019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