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自律守纪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规范学生的行为举止,塑造新时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决定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开展冬季“大学生安全纪律专题教育周”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讲文明、树新风、守法制、重安全、促和谐
二、组织形式
冬季“大学生安全纪律专题教育周”活动以各院(系)为单位,以各学生班级为主体组织开展。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大力宣传,全面教育,严格排查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学生不文明行为,力争通过“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一次知识学习、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组织一次专题讲座、进行一次安全告知”教育,矫正学生中存在的不文明、违规和违纪行为,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
1.利用校报、广播站、黑板报、横幅、校园网等宣传阵地进行安全纪律专题宣传,在校园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教育、文明教育标语,结合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在校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深入开展文明行为、安全纪律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各院(系)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学生干部会和主题班会等进行层层动员,让广大学生认识到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和目的,认识到文明行为、法制和安全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意义,号召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从自身做起,做文明守法的大学生,塑造健康人生。
(二)组织学习
1.规章制度学习
组织在校学生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大学生文明公约》和学校印发的《学生手册》,重点学习《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课堂纪律、考试纪律、宿舍管理规定及校内文明行为规范等其它各项管理规定。
2.主题班会讨论
讨论案例的主要范围:一是文明校园创建过程中,如何为创建活动增光添彩;二是本学期开学以来所发生的相关学生违纪案例;三是近年来校内外发生的学生安全意外事件案例,包括私自下河游泳、饮酒猝死、宿舍火灾、外出安全、人身伤害等。四是学习安全防范和文明行为相关知识。通过“以案说法,以事警人”,帮助学生进一步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使安全文明意识深入人心、深入内心。
(三)安全隐患和不文明行为排查
对学生宿舍、校园管理、学生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学生不文明行为进行全方位的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影响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检查、处置力度,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围绕宿舍安全、防火、防盗、防骗、外出安全、日常管理安全和学生不文明行为等内容,对学生班级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11月2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经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名后的院(系)安全隐患自查总结报告,汇总至学生处。
(四)专题知识讲座
11月21日前,由各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要组织安全纪律知识专题讲座,也可邀请校内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医院等部门的领导或校外专家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病、防交通事故、网络安全、文明行为等各类安全行为规范知识讲座,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素养,提高学生的应急处变能力和遵纪守法观念。
(五)安全防范和文明行为告知
1.以院(系)为单位,由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与各辅导员签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学生处、院(系)党总支、辅导员各留存一份。
2.由各院(系)组织,全校学生签订“安全教育与文明行为承诺书”,做到人人参与,不留死角,学生“承诺书”由各院(系)负责留存。
(六)做好校园文明巡查
各院(系)成立校园不文明巡查小组。挑选一些素质高、行为好、敢于担当、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党员为小组成员,巡查小组成员要佩戴胸卡或标识,在院(系)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及辅导员老师的带领下对校园内所分区域内不文明行为进行检查与督促。校园不文明检查分为校园不文明专项检查和校园不文明巡查。每天检查结束,各院(系)要对参加检查人员信息、检查过程及结果详细登记,以周为单位交学生处汇总。
学生处将指派专人到上述专项检查及巡查时间段和地点,对各院(系)检查情况及学生不文明现象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检查结果纳入学生工作考核及学生个人量化考核。凡出现不文明行为且不听从劝解的学生不得参评奖助学金、评优评先、组织发展,与检查人员顶撞发生冲突、违反相关处分规定的坚决予以处分,处分未撤消之前不得正常毕业。
(七)加强学生管理
1.严格学生考勤管理。严格执行《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各院(系)于11月20日前与学生签订《学生安全告知书》《文明行为承诺书》(见附件1),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举止文明,禁止酗酒打架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同时教育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校,因事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同时保持与老师、同学和家人的联系。
2.杜绝校外私自租房。教育学生不得以各种名义在校外租住和夜不归宿。各院(系)近期应集中对学生校外租住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并于11月20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学生处。办理《走读协议书》的学生,要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告知家长教育、管理义务并要求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确保人身安全。
3.不得私自组织校外活动。未经学校批准,各单位、班级不得私自组织校外集体活动。经学校批准开展正常的活动的,应有负责老师亲自带队,遇有紧急情况按照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处理。校外活动要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不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严格按照“五个一”工作要求,对每次组织的活动及时进行宣传,确保安全文明意识深入人心。
2.明确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制,确保“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强化全校师生的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安全问题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避免校园安全意外事件的发生。
3.加强领导。各院(系)要以对学院和学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学生文明教育、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4.注重实效。各院(系)要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开展工作,力戒走过场,要在成效上多下功夫,活动结束后要对本次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11月22日下班前将院(系)开展本次安全教育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及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及时上报学生处,并且将此次活动的成果继续保持下去。
附件:1. 学校学生安全告知书
2.文明行为承诺书
3.各院(系)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具标准要求
学生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