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升旗仪式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9-22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新生上课第一天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

9月23日(周一)早上7:00

二、升旗地点

孔明路校区神舟广场,光武路校区礼堂前。

三、参加人员

1.光武路校区

校领导:温道军  王仁伟  刘纪山

中层干部:马小兵  冯书丽  周大鹏  王兴举  范国辉侯卓  王哲  朱瑞飞  尤振  冯桂云  张凯

城市建设学院: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全体学生管理人员,全体学生

2.孔明路校区

校领导:杜建根  贾庆成  屈保中

中层干部:王爽  王超  郭明普  赵国峰  余东满  张季萌  宋江照  白西乔  朱恩义  姜琳  李林柯  李建海  田林红  

学生处、团委:全体工作人员

机电自动化学院: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全体学生管理人员,全体学生

四、有关要求

1.全体人员衣着整洁,党员需佩戴党员徽章。

2.升国旗时,全体师生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唱国歌。

3.城市建设学院、机电自动化学院6:40前将学生集中到指定的地点,队列整齐,辅导员、班主任站立在所带班级队伍中,维持好秩序。

4.团委负责国旗队人员的安排。

5.保卫处负责光武路校区礼堂前场地畅通(禁止车辆停放)。

6.机电自动化学院负责组织孔明路校区升旗仪式,调试音响设备;城市建设学院负责组织光武路校区升旗仪式,调试音响设备。

7.党政办、纪检监察室负责中层干部考勤,学生处负责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及院系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考勤,院系负责辅导员、班主任考勤。

党委宣传部

2019年9月22日